江苏扬州地区取消21年度中级会计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21年中级会计考试将开考!在这个紧要关头,江苏省扬州地区却突然新增了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很多地区开始施行封闭,这让很多考生着急,想知道今年的会计考试能否正常进行。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江苏省扬州市取消考试的相关信息,赶快来看看。

各位考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报相关部门批准,取消扬州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取消考试后的相关事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在扬州市财政局官网和“扬州会计之窗”微信公众服务号公布。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电话:0514-87314781、0514-87365377。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虽然考试无法举行,但是各位小伙伴们学习也不要松懈,巩固一下知识掌握不太好的地方,继续备考,为明年的考试做好准备!

原文链接: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czj/202108/acb938bed22c481bac925574d2ed78cb.s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20×9年2月1日购入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17万元(含增值税17万元)。购买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等费用3万元。安装时领用材料6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23万元。该设备20×9年3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9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A.9

B.9.9

C.11

D.13.2

正确答案:B
解析:20×9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100+3+6+23)/10×9/12=9.9(万元)。

破产程序终结后,且未另外发现破产财产的,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 ( )

正确答案:√
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但破产程序终结后,又发现破产财产的情况除外。

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应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B.申请人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应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C.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应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CD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应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因此选项C不正确;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因此选项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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