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试题练习一
发布时间:2020-09-19
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备考注册计量师考试,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试题,希望能帮到大家。
【案例1】
考评员在考核某研究所的综合管理部门时,问其中的管理人员小李:“你看以下计量器具中,哪些是实物量具?(1)钢卷尺、(2)台秤、(3)注射器、(4)热电偶、(5)电阻箱、(6)卡尺、(7)铁路计量油罐车、(8)电能表”。小李回答:“我认为其中1、3、4、6是实物量具。”又问另一名管理人员:“你认为他的回答对吗?”管理人员回答:“说不上来。”
【问题】什么是实物量具?
【案例分析】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6.2条规定,实物量具是指“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一个或多个已知值的器具。”实物量具本身直接复现或提供了量值,实物量具的示值就是其标称值。上题中除(2)台秤、(4)热电偶、(6)卡尺和(8)电能表不是实物量具外,其他有(1)钢卷尺、(3)注射器、(5)电阻箱、(7)铁路计量油罐车都属于实物量具。卡尺虽然习惯上称之为“通用量具”,但按定义它并不是实物量具,而是一种指示式测量仪器。
【案例2】
某个企业有10台天平,其中2台用于进厂原料分析检测、4台用于工艺过程检测、2台用于产品出厂检验、2台用于环境监测。企业在安排周期检定计划时,出现了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用于原料分析检测、产品出厂检验和环境监测的6台天平需要申请强制检定,用于工艺过程检测的安排周期检定;第二种观点认为:用于环境监测的2台天平需要申请强制检定,用于原料进厂分析检测和产品出厂检验的4台需要按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周期实施检定,用于工艺过程检测的4台可以不安排检定;第三种观点认为:用于环境监测的2台天平需要申请强制检定;其他的天平应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检定周期,并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非强制检定。请问:企业应该如何区分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应如何实施计量检定?
【案例分析】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1999年3月19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6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中规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所以,上述第一种、第二种观点不符合《计量法》第九条实施强制检定范围的规定,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只有用于环境监测的2台天平是用于环境监测并列人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其他均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也是应该检定的,不过其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可以由企业自行确定。
以上是关于注册计量师考试试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备考的小伙伴,如果大家想要了解到更多的关于注册计量师考试试题,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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