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复习2022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效率更高

发布时间:2022-02-25


土地登记代理人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了,但是很多考生反馈说不知道应该如何备考感觉很迷茫,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了应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应该如何备考,考生们可以借鉴一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首先,考生要制定学习和复习计划,可以分三轮备考复习计划:

第一轮是总体复习。 这个阶段是对教材的熟悉过程,达到对教材内容基本清楚,理清大致脉络的程度,达到对各知识点都能“心中有数”。

第二轮是重点复习。 可采取重点内容重点准备,一般内容扎实掌握,冷僻内容大致清楚的策略进行应考准备。

第三轮是冲刺复习。 这个阶段做题是重点,对考试进行模拟测试,查漏补缺,完善所掌握的知识体系,熟悉考试的题型,找到考试的感觉。

其次,制订计划必须按自己的特点自己制订,每个考生的学习能力和挤出来的学习时间是不同的,所以这个计划得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切记盲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能一口气吃个大胖子想要一天内学习8个小时。每天学习2小时比一次性学习5小时管用。

当然制定计划只是一种手段,绝不要为了制定计划而去制定计划,只要是能达到目的的计划都是好计划。制定计划之后考生就尽量得按照计划执行,今日事今日毕。

最后,在备考的过程中做笔记是很关键的,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历年考霸同学晒出来的笔记都是整理得比较好的,一目了然。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做完笔记之后考生就不能不管了,时常拿出来查看自己的笔记也是很重要的,温故而知新,在查看笔记的过程中,之前懵懂的知识点,也许你学习到某个阶段后就立马顿悟了。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们,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或者对考试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找51题库考试学习网解决哦。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是(  )。

A.城市市区土地
B.农村宅基地
C.城市郊区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
答案:A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据是(  )。

A.土改中发放了土地所有证的农民私有土地
B.土改中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C.农民私有土地
D.不能确定权属的土地
答案:A
解析:
根据《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二条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把社员私有的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第十三条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上述规定表明,土改中发放了土地所有证的农民私有土地,是建国以来集体土地最初的来源,也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据。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

A.公民自伤、自残的
B.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供述而被羁押的
C.不满14周岁的人,被错误羁押的
D.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而致使公民被羁押的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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