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行业发展趋势大家都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12-14


越来越多的小伙伴开始来了解土地代理人这个职业,参加这个考试的考生也越来越多,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行业发展趋势,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围观吧!

一、发展趋势

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 布,统一了土地储备模式,加强了土地调控。《办法》从开始酝酿至今,是首个全国性的关于土地储备的 规范性文件。

土地储备将由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并能够获得银行的金融支持。《办法》中所指的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 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办法》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对纳入储备的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 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1996年上海市成立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发展中心,随后全国各城市先后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累计达2000多家。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值不值得考,证书含金量高吗?

土地登记代理人还是值得考的,证书含金量也比较高,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 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有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以后主要可从事以下登记代 理业务:

(1)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等。

(2)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3)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4)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5)查证土地产权。

(6)提供土地登记及地籍管理相关法律咨询。

(7)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发证机关国土资源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适用于在中介服务机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难度低,就业前景好,如果满足报考条件,可以考一下!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取水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取水权的享有须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取水费用
B.由于咸水无法饮用,所以其不属于取水权的客体
C.取水权是一项法定用益物权
D.取水权的享有需经过特定的法律特许手续
答案:B
解析:
只要是在我国领域之内,无论地上水还是地下水,也无论是咸水还是淡水,都一律属于我国国家所有,都是取水权的客体。

地役权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

A.地役权主体的扩大
B.地役权客体的改变
C.地役权的广泛传播
D.地役权的有偿性
E.地役权的不要式性
答案:A,B,D
解析:
地役权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地役权主体的扩大。现代很多国家的法律赋予地上权人、永佃权人、典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内可设定地役权。②地役权客体的改变。地役权现在则逐渐分离出地役权和相邻权两种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国的学说、判例中出现了空间地役权的概念。③地役权的有偿性。传统的地役权是无偿的,而现代很多国家则规定地役权可以是有偿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村公益事业用地的批准机关是(  )。

A.村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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