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每日一练(2022-03-21)

发布时间:2022-03-2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甲公司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准备完工后对外进行出租,已通过董事会批准并作出了书面决议。该项办公楼建设期间发生土地开发费250万元,为建造办公楼借入一笔专门借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金额为20万元,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40万元,分摊其他间接费用累计5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项办公楼完工后的入账成本为()万元。【单选题】

A.270

B.275

C.310

D.31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办公楼应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完工后的入账成本=250+20+5=275(万元),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2、下列事项中,不会引起实收资本或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是()。【单选题】

A.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B.享有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职工于行权日行权

C.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

D.收购本公司股份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借记“库存股”,贷记“银行存款”,不影响实收资本或者股本的金额。

3、该公司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650

B.750

C.680

D.7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800×60%/[(50+期末存货)/2]=8(次),则期末存货=70(万元),因为期末存货是资产总额的10%,所以期末资产总额=70/10%=700(万元)。

4、下列事项发生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有()。【多选题】

A.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

B.将原材料用于对外投资

C.退回已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

D.因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被盗

E.原材料霉烂变质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将原材料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选项C,冲销的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借方。

5、甲公司拟发行票面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为3年的贴现债券。若市场年利率为10%,则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万元。【单选题】

A.47000.00

B.37565.74

C.41322.31

D.6655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贴现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债券。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关税的征税对象的是( )。

A.出境的贸易性商品
B.入境的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C.境内个人之间转让的位于境外的不动产
D.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答案:C
解析:
选项C,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位于境外的不动产不属于关税的征税对象。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罪犯中,可以宣告缓刑的是(  )。

A.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且已满75周岁的罪犯
C.累犯
D.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2)选项CD: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知识点】 其他章节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抽逃出资的是( )。

A.股东甲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50万元出资全部转出
B.B公司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乙将其200万元出资全部抽回
C.C公司股东丙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80万元利润进行分配
D.D公司股东丁利用关联交易将其300万元出资全部转出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选项A);(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选项C);(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选项D);(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增值税纳税人下列项目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代省级政府收取的全额上缴财政的费用
B.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逾期的白酒包装物押金
D.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
E.收取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答案:B,D
解析:
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逾期时不再并入当期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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