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11-20)

发布时间:2020-11-2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提供的服务中,属于应税服务的是( )。【单选题】

A.某动漫设计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动漫设计服务

B.某广告公司聘用广告制作人才为本公司设计广告

C.某运输企业为洪水灾区无偿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D.某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负责人提供专车驾驶服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属于应税服务,因此选项B、D不属于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C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无偿提供,因此不属于应税服务;选项A属于现代服务业应税范围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7.16

B.4.23

C.6.39

D.4.3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1):甲企业销项税=12×13%=1.56(万元) 丙企业进项税=12×13%=1.56(万元) 业务(2): 甲企业进项税=2.6+1×9%=2.69(万元) 业务(3): 甲企业销项税=3.9(万元) 丙企业进项税=3.9+0.6×9%=3.95(万元) 业务(4): 甲企业进项税=0.65(万元) 甲企业将外购货物发给职工作为春节礼品,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甲企业转出的进项税=4×13%=0.52(万元) 丙企业销项税=0.65(万元) 业务(5): 甲企业应抵减当期销项税=80×0.06×13%=0.62(万元) 丙企业应抵减当期进项税=80×0.06×13%=0.62(万元) 业务(6): 甲企业销项税=18×13%=2.34(万元) 丙企业进项税=18×13%=2.34(万元) 业务(7): 丙企业销项税=34.8÷(1+13%)×13%=4(万元) 2013年8月1日之前,纳税人购置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自用的,对应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所以丙企业销售已使用2年的小汽车应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小汽车应纳增值税=17.4÷(1+3%)×2%=0.34(万元) 业务(8): 丙企业销项税=40.6÷(1+13%)×13%=4.67(万元) 甲企业当期销项税合计=1.56+3.9+2.34-0.62=7.18(万元) 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69+0.65-0.52=2.82(万元) 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7.18-2.82=4.36(万元)丙企业当期销项税=0.65+4+4.67=9.32(万元) 丙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56+3.95+2.34-0.62=7.23(万元) 丙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9.32-7.23+0.34=2.43(万元)

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2019年7月购入一栋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5000万元,则企业当年购入办公楼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单选题】

A.550

B.450

C.220

D.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不动产进项抵扣现在使用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9%=450(万元)。

4、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0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购货过程中支付不含税运费5万元,原购进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为20万元,其中运费成本为0.5万元,当月销售自产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50万元。该化工企业9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单选题】

A.21.63

B.100.9

C.119.6

D.137.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原材料发生霉烂应转出的进项税=(20-0.5)×13%+0.5×9%=2.58(万元),应纳增值税=1150×13%-(130+5×9%-2.58)=21.63(万元)

5、下列关于租赁服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B.技术转让服务按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C.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D.车辆停放服务,按物流服务服务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车辆停放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2011年12月,甲市乙县国税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国税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国税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2012年2月1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国税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入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2012年2月10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国税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国税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国税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国税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本案锦绣服装公司、乙县国税局及有关人员的做法或者说法,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有()。
A、吴某以电话方式提出听证要求
B、听证申请期限已过
C、该公司在不缴纳罚款情况下直接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
D、乙县国税局对该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
E、听证要求必须书面提出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乙县国税局拒绝听取锦绣服装公司的陈述和申辩导致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对此,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提示】此题出的不严谨,本案中原行政处罚不成立,那么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但案例材料中并没有提到申请人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了赔偿请求的信息。因此,复议机关不应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选项A不符合规定,选项E符合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但题目中并没有表明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有听证的权利,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是否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已经经过。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捏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提交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所以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选项D符合规定。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下列关于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直接加价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
B.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若委托方未提供原材料成本,由委托方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材料成本
D.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一律由受托方补税
答案:B
解析:
选项A: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选项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选项D:在税收征管中,如果发现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就要补缴税款,受托方就不再补税了。

【知识点】 其他

企业发生的下列资产处置行为应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将资产用于对外捐赠.
B.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
C.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
D.改变资产的性能
E.改变资产形状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E,改变资产的形状、结构或性能,资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无需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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