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2-02-07)

发布时间:2022-02-07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消费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业务(3)带料加工黄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50

B.1.53

C.1.58

D.1.8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带料加工黄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26+4.52÷(1+13%)]÷(1-5%)×5%=31.58×5%=1.58(万元)

2、外贸公司内销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54

B.35

C.0

D.-81.8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内销环节不再征消费税。

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进口关税60万元,进口消费税50万元,进口增值税51万元。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缴纳的消费税( )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单选题】

A.10.33

B.72

C.5.78

D.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当月应扣除的消费税税额=50×80%=40(万元)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90+51.48÷(1+13%)]×15%-40=10.33(万元)

4、根据现行消费税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同类消费品的平均价格计算应纳消费税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D.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的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

E.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不退税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选项A,应当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选项E,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并退税。

5、纳税人将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的依据是( )。【单选题】

A.组成计税价格

B.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合计

C.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D.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的购销差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税率征收消费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风华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成立,主营陶瓷购销业务,赵某为股东并任总经理,徐某任会计,李某任出纳。赵某为了少缴税款,与徐某面议,徐某提出采取隐瞒收入的方法逃税,赵某同意。
2014年4月,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交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下列关于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观心理态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徐某的行为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B.风华公司的行为是出于故意
C.赵某的行为是出于故意
D.徐某的行为是出于故意
E.风华公司的行为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C,D
解析:
逃税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下列经济活动中,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甲、乙公司相互交换房产产权用于办公

B.丙某转让其个人拥有的非唯一且不满五年的住房

C.丁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生的房产评估增值

D.戊公司通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某市文化宫捐赠房产一套用于青少年美术作品展览室
答案:A
解析:
选项B: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选项D: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拍得某市区河畔一块土地,准备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一所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但该地前面有一平房制衣厂,为了能让该住宅楼业主在房间里欣赏河畔风景,双方约定:制衣厂在30年内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三层高以上建筑;作为补偿,甲公司每年向制衣厂支付15万元。双方依法办理了地役权登记。3年后,制衣厂将该土地部分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为需役地
B.制衣厂的土地为供役地
C.因制衣厂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所以地役权消灭
D.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必须和制衣厂的土地相互毗邻才能形成地役权
E.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占有制衣厂的土地也能形成地役权
答案:C,D
解析:
(1)选项C:在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为分割后的各部分的利益仍然存在;(2)选项D:需役地和供役地不以相互毗邻为必要,即使不相毗邻,亦可成立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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