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1-05-12)

发布时间:2021-05-1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一章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税务师代理印花税纳税审核,审核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时,理解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技术开发合同,就合同所载的全部金额计税

B.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不再重新计贴印花

C.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计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贴花

D.未注明金额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是否按预计的最可能金额贴花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审核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①合同所载金额有多项内容的,是否按规定计算纳税。例如对各类技术合同,一般应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合计金额依率计税,但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若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则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②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按税法规定,已税合同修订后减少金额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但增加金额的,应按增加金额计算补贴印花税票。③未注明金额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在最终结算实际金额后,是否按规定补贴了印花。④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计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贴花。⑤当合同中既有免税金额,又有应税金额时,纳税人是否正确计算纳税。

2、下列土地,可以依法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多选题】

A.公园中附设的照相馆使用的土地

B.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C.人民团体的办公楼用地

D.个人拥有的营业用地

E.厂区以外的绿化用地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选项A,公园自用土地可以免税,但用于经营的土地是不能免税的;选项B,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生活、办公用地不能免税;选项D,个人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可以免税,但对于用于经营活动的,则不能免税。

3、下列合同中,应缴纳印花税的有( )。【多选题】

A.企业购进原料签订的合同

B.企业接受技术开发业务签订的合同

C.无息贷款签订的合同

D.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E.纳税人从事受托加工业务签订的合同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无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下面说法不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征用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B.企业厂区外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的土地面积,需要并入计税面积中,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厂房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纳税人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先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待实际收到后再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B是错误的,厂区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E是错误的,尚未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5、按照现行资源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D.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应税产品生产开采地适用税额计税

E.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应税未税矿产品的收购地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D,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地没有相同品种矿产品的,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税款征收中,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 )。

A.分立前的纳税人自行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B.分立前纳税人的投资人自行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C.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纳税义务就此终结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胡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共有8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他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一是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拟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二是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拟由公司职工王某替换张某担任监事;三是鉴于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组建新的公司。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并通过前述事项。董事会就此作出最终决定。本案董事会的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B.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
C.董事会决定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D.董事会决定公司合并
答案:A
解析:
(1)选项BD: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选项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知识点】 其他章节

行政诉讼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A.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
B.行政级别高的
C.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
D.行政级别低的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具体情形下被告资格的确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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