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每日一练(2021-11-29)

发布时间:2021-11-29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关于审计抽样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审计抽样是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B.在审计抽样中,所有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C.审计抽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或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的结论

D.在审计抽样中,并不是所有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在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中,所有单元被选中的机会是均等的,只是统计抽样下,注册会计师可以准确的计量和控制抽样风险;而使用非统计抽样,注册会计师无法量化抽样风险。

2、在了解与会计估计相关控制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以下事项和控制( )。【多选题】

A.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的人员的经验与胜任能力

B.管理层如何确定作出会计估计所使用的数据的完整性、相关性和准确性

C.由适当层级的管理层或治理层对会计估计进行复核和批准

D.将批准交易的人员和负责作出会计估计的人员进行职责分离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均正确。

3、下列实质性程序中,与营业收入准确性认定最相关的是()。【单选题】

A.追查销售发票上的详细信息至发运凭证、经批准的商品价目表和顾客订购单

B.将发运凭证与相关的销售发票和营业收入明细账及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分录进行核对

C.复核营业收入总账、明细账以及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大额或异常项目

D.将发运凭证与存货永续记录中的发运分录进行核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获取的审计证据与营业收入“完整性”认定最相关;选项C和选项D获取的审计证据与营业收入“发生”认定最相关。

4、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人员和复核项目组成员已执行的工作时,应当考虑的要求包括()。【多选题】

A.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以支持审计报告

B.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C.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D.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审计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工作时应当考虑以下事项:(1)是否已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作;(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审计结论是否已得到记录和执行;(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5)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6)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以支持报告;(7)业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5、了解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时,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以下( )方面。【多选题】

A.重大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B.在新兴领域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

C.新颁布的财务报告准则

D.会计估计的变更与披露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中“估计”应为“政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符合预约定价安排管理规定的有( )。

A.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和双边2种类型
B.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全部经营期间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
C.追溯期最长为10年
D.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答案:C,D
解析:
选项A: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选项B: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

编制资产负债表预算时,下列预算中,能够直接为“存货”项目年末余额提供数据来源的有(  )。

A.销售预算
B.产品成本预算
C.直接材料预算
D.生产预算
答案:B,C
解析: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年末数据直接来源为产品成本预算、直接材料预算。

2017年2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以支付所欠货款。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丙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
4月10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并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5月10日,戊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用于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但未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庚公司名称。
8月15日,庚公司持该汇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庚公司名称未记载于汇票被背书人栏内为由拒付。庚公司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本公司名称后,再次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自行补记不具效力为由再次拒付。庚公司向乙、丙、丁、戊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其中,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丁公司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乙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丙公司的装修工程未通过验收,不符合乙公司在汇票上注明的转让生效条件。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第一次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银行第二次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拒绝庚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拒绝庚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银行第一次拒付的理由成立。
根据规定,被背书人名称是背书行为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权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应为票面上记载的权利人。在本题中,在补记之前,背书行为尚未成立,庚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2)A银行第二次拒付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题中,在补记之后,庚公司享有票据权利,A银行不能拒绝付款。
(3)丙公司拒绝庚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丁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其他票据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丙公司)仍应当对持票人(庚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4)乙公司拒绝庚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

(2016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破产申请人预先支付
B.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担
C.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拨付
D.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分担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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