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19-12-16)

发布时间:2019-12-16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有关丁、戊对A公司的债权应当承担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单选题】

A.丁已经退伙,对A公司的债权不再承担责任

B.丁以其退伙时分回的财产对A公司的债权承担责任

C.A公司的债权发生在戊入伙前,戊无需承担责任

D.戊应当对A公司的债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丁: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戊: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普通合伙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多选题】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事由。

1、有关该普通合伙企业2011年发生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单选题】

A.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B.丁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退伙

C.合伙企业接纳戊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C公司有权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合伙企业应当履行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甲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选项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1、甲、乙订立普通合伙企业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正确的是()。【多选题】

A.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

B.由合伙人甲获得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和承担全部亏损

C.合伙企业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

D.甲和乙平均分配利润,由合伙人乙承担全部亏损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选项AC中的约定没有违背这一规定,所以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1、甲、乙、丙、丁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多选题】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乙为有限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说明其为有限合伙人,就不能再执行合伙事务;
(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选项C: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生产某种产品,需2 道工序加工完成,公司不分步计算产品成本。该产品的定额工时为100小时,其中第1 道工序的定额工时为20 小时,第2 道工序的定额工时为80 小时。月末盘点时,第1 道工序的在产品数量为100 件,第2 道工序的在产品数量为200 件。如果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均按50%计算,月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 )件。

A.90
B.120
C.130
D.150
答案:C
解析: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100×(20×50%/100)+200×[(20+80×50%)/100]=130(件)

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保证查出所有错、漏报事项的固有原因是( )。

A.抽样测试的局限性

B.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C.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

D.被审计单位的限制

正确答案:AC

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7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对应的成本为5100万元。
(2)11月购入新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3)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700万元,与之相应的成本及税费为100万元。
(4)当年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已独立核算管理)、业务招待费80万元。
(5)当年发生销售费用1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500万元。
(6)当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
(7)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80万元。
(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4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3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8万元。
(9)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30万元,其中违约金5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补缴高管个人所得税15万元。
(10)当年税金及附加科目共列支2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判断11月购进新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
(2)计算当年的会计利润。
(3)计算业务(3)中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4)计算业务(4)中研究开发费及业务招待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5)计算业务(5)中广告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6)计算业务(7)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7)计算业务(8)中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8)计算业务(9)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9)计算当年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当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11月购进新设备的成本不能一次性税前列支。
因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题购入设备价值超过500万元,所以不能享受该优惠
(2)当年的会计利润=8000-5100+700-100-800-1800-200+150+280-130-200=800(万元)
(3)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700-100-500)×50%=550(万元)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5年(含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4)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75%=3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8000+700)×0.5%=43.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80×60%=48(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3.5=36.5(万元)
研究开发费及业务招待费共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36.5=263.5(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700)×15%=1305(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305=195(万元)
(6)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7)残疾职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8=1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8%=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32=1(万元)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10+64+1=25(万元)
(8)税收滞纳金和替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违约金属于经济性质的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业务(9)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5=22(万元)
(9)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00-550(技术转让)-300(研发费用)+36.5(业务招待费)+195(广告费)-150(国债利息)+25(工资及三项经费)+22(营业外收入)=78.5(万元)
(10)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8.5×15%=1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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