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阳经济师考后资格复审及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0-01-08
2019年衡阳经济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的考生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下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一、资格审查要求
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现场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核查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单位初审和人工核查(自动核验)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人工核查时补办。仍不补办人工核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再次提醒,希望大家熟悉记忆以上各项内容的核心意思,掌握关键信息,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任何不必要的差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C.租赁标的物、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等条款属于买卖部分
D.买卖部分内容包括标的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等
B.采用不可调值总价合同时,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
C.当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时,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整
D.当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时,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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