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师报名时间预测,报名前你要这么备考!

发布时间:2020-08-21


随着2020年的到来,新一轮的二级造价师考试也或将来临。由于各省市二级造价师考试是由当地自行组织,因此各地考试时间不一致,目前已经有小伙伴开始了2020年二级造价师的备考。鉴于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有关2020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备考方法的相关情况,以供参考。

首先,端正学习态度。在进行备考时,考生切勿认为这个考试没有那么难,就不上心。无论是教材学习还是复习,都要踏踏实实的去做!该看的教材一定要看,该背诵的知识点就要记准,该做的试题不介意反复的琢磨。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多去做一些练习题比单纯的死记硬背,学习效果更好。只有做好了应该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才能有把握。

其次,适当寻求帮助。二级造价工程师由于初次开考,很多省份可能考试前不久才公布考务,导致很多的考生不能好好地进行复习。甚至,部分省市在2019年还未组织二级造价师考试。为了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51题库考试学习网建议考生适当的寻求帮助,不管是向前辈讨教经验还是选择辅导课程,这都是为了顺利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一种方式。他人的经验或多或少都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给与我们一定的帮助。如果能在短时间内取得更好的效果,寻求帮助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哦!

最后,是摆正心态。一旦涉及到考试,就会有复习好的和复习不好的,就会有及格的和不及格的。因此,小伙伴们在复习时不必畏首畏尾,给自己造成太大的压力。考生有可能在接下来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过程中遭受挫折。毕竟刚开始的考试,就算真的考得不理想或者复习起来比较吃力,也希望考生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正确对待这些事情。即使面对失败,也能勇于再次挑战。再大的困难都是暂时的,能克服的人就是能走到最后的人!

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学习方法的相关情况。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方法,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准备参加2020年二级造价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都能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 )情形的可邀请招标。

A.项目技术比较复杂
B.拟进行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C.受自然地域限制的
D.工程项目工期紧
答案:B
解析: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经批准可邀请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
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査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 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 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 人、经济专家3 人、招标人代表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 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现有A、B、C、D 四家施工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该工程的投标。与评标指标有关的数据如表1-3-1 所示。



经招标工作小组确定的评标指标及评分方法为:
(1)投标报价以标底价(3600 万元)的±4%以内为有效标。评分方法是:报价以标底价减去其为100 分,在标底价减去其4%的基础上,每上升1%扣3 分,不足的按1%计算。
(2)定额工期为500 天。评分方法是:工期提前60 天为100 分,在此基础上每拖后5 天扣3 分。
(3)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已在资格审査时评定。
企业信誉得分:B 单位为100 分,A、C、D 单位均为96 分。
施工经验得分:A、C 单位为100 分,B、D 单位为96 分。
(4)上述四项评标指标的总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40%,投标工期、企业信誉和施工经验均为20%。
问题:
1.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
2.指出事件1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说明事件2 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4-指出事件3、事件4 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5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6. 在表1-3-2 中填写每个投标单位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其中报价得分要求列出计算式并根据总得分列出名次,确定中标单位。


答案:
解析:
问題1:
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相关工程造价信息;
(7)其他的相关资料。
问題2:
(1)招标人改用邀请招标不妥。因为该工程是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方式。
(2)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在公开招标活动中,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以夕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问題3:
还应审查的内容有: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
(3)审査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
(4)审査投标资格是否有效、财产是否被冻结;
(5)审查近三年是否发生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审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问題4: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3 个工作日不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 日。
(2)投标保证金为120 万元不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3)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评标专家不妥。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问題5:
(1)签证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合同价格应按中标价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2)招标人在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妥。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问題6:
①A 单位报价降低率:(3440—3600)/3600=—4.44%。
由于A 单位报价降低率超过一4%,所以A 为废标。
②B 单位报价降低率:(3540—3600)/3600=-1.67%<4%;
B 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540—3600X96%)/(3600X96%)X100%=2.43%;
B 单位报价得分=100—3X3=91(分)》
③C 单位报价降低率(3620—3600)/3600=0.56%<4%;
C 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620—3600X96%)/(3600X96%)X100%=4.75%;
C 单位报价得分=100—3X5=85(分)。
④D 单位报价降低率(3650—3600)/3600=1.39%<4%;
D 单位报价上升率为(3650—3600X96%)/(3600X96%)X100%=5.61%;
D 单位报价得分=100—3X6=82(分)。
(2)根据评分标准,B、C、D 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工期得分如下:
①B 投标单位投标工期的提前天数:500—445=55(天)。(60—55)/5=1。
B 投标单位投标工期得分=100—3X1=97(分)。
②C 投标单位投标工期的提前天数:500—450=50(天)。(60-50)/5=2。
C 投标单位投标工期得分=100—3X2=94(分)。
③D 投标单位投标工期的提前天数:500—440=60(天)。
D 投标单位投标工期得分=100 分。
(3)该工程A、B、C、D 四家投标单位的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得分表如表1-3-3 所示。

{图2}

(2013年)关于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B.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且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应予支持
C.当事人对建筑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D.对于阴阳合同,其价款结算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依据
E.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则工程欠款的计息日为当事人的起诉之日
答案:A,C,D,E
解析: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1 )阴阳合同的结算依据。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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