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城市规划实务》

发布时间:2019-07-19


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与评析

1.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

1.1.1 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编制

1.1.2 熟悉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

1.1.3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方案的编制

1.1.4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

1.2 城市规划方案的评析

1.2.1 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1.2.2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1.2.3 掌握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2. 城市规划文件的似定

2.1 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的拟定

2.1.1 熟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

2.2 城市规划文本的拟定

2.2.1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的格式与内容

2.2.2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格式与内容

2.3 “一书两证”的拟定与核发

2.3.1 掌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格式与内容

2.3.2 掌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要求

2.3.3 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要求

2.4 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

2.4.1 掌握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

2.4.2 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

3.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案件的处理

3.1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

3.1.1 掌握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核定

3.2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析

3.2.1 掌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分析综合评价

3.3 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3.3.1 掌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内容及综合评定

3.4 违法用地和建筑的查处

3.4.1 掌握违法建设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3.4.2 掌握违法用地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的最大纵坡,按自行车的行驶能力控制在( )以下为宜。

A.2.0%
B.2.5%
C.3.0%
D.3.5%
答案:B
解析:
城市道路机动车道的最大纵坡决定于道路的设计车速。其推荐值与限制值可查阅规范。对于平原城市,机动车道路的最大纵坡宜控制在5%以下。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的最大纵坡,按自行车的行驶能力控制在2.5%以下为宜。

城市规划作为国家的宏观调控的手段,其作用更多地体现在()
①提供城市社会发展的保障措施;②作为平衡城市各集团利益的措施;③为各城市的协调发展提供基础;④保证土地的使用更符合国家利益;⑤在修正市场失败的基础上支持土地和房地产市场;⑥保证土地在总体利益下进行分配;⑦保障区域与城市共同发展;⑧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保证土地使用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A.①⑤⑥⑧
B.①②④⑧
C.②④⑥⑦
D.②③⑥⑦
答案:A
解析:
城市规划就应当“刺激和支持资本的利益,但必须阻止那些利益损害到公共生活的基础”。这样,城市规划的作用就更多地体现在:(1)提供城市社会发展的保障措施;(2)在修正市场失败的基础上支持土地和房地产市场;(3)保证土地在总体利益下进行分配、使用和开发;(4)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保证土地使用符合社区利益。

以下不属于详细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方法的是( )

A.设计等高线法
B.高程箭头法
C.纵横断面法
D.横断面法
答案:D
解析:
详细规划阶段的竖向规划方法一般有设计等高线法、高程箭头法、纵横断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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