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分了吗?山西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

发布时间:2020-01-09


山西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山西的考友们查过自己的分数没?没有的话,可以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下面的这些信息!

关于公布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公告

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发布,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本次考试四科目均由计算机自动评阅计分,不存在人工评阅与计分的过程,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核。

联系电话:010-66562203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19918

除此之外,考友们还需要了解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

 

201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51题库考试学习网认为,要想顺利的通过考试,掌握高效率的复习方法很重要!为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提供了五遍多样复习法,感兴趣的考友们,赶紧看下来吧!

第一遍:粗放式阅读

粗放式阅读目的:建立感性认识,找出薄弱科目和优势专业。

按照考试大纲将考试辅导教材,粗略地看一遍,从总体上了解一下各科的知识面和深度,对考试的内容和难易有个感性认识,查找到自己的薄弱科目。

第二遍:解疑式细读

解疑式细读的目的:弄懂教材上所以要考的知识,可以有记不住的,但不能有不明白的,为下一步记忆式复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遍:记忆式阅读

记忆式阅读的目的:记住教材上的必考内容,做到脑中明白、嘴上道来、纸上写来的程度。其中,纸上写来具体是指自己能够用规范的专业术语在纸面上表述出来,能够满足考试的答题要求。

第四遍:考察式阅读

考察式阅读的目的:通过做模拟题,对自己的复习状况进行考察诊断,找出自己的薄弱点,针对性的复习。

第五遍:巩固式阅读

巩固式阅读的目的:把要考的知识点,进行一个巩固强化。能够准确、熟练、灵活的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对事故案例分析,更加系统、完整、准确。

好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信息就到这里了。如果觉得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信息有用,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与乙订立了合同,随后乙希望退出合同关系,但又担心甲不愿意,于是便找到了丙,与丙签订合同,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债权、债务均转移给丙,那么,乙与丙间的合同(  )。

A.应当通知甲,方可生效
B.应当取得甲的同意,方可生效
C.不必通知甲,即可生效
D.不必经甲同意,即可生效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通过概括移转的方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因为乙丙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将直接涉及到甲的利益,故乙将其在与甲的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丙,应当得到甲的同意,否则合同将无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  )。

A.所要买卖的货物
B.货物的价格
C.买卖合同
D.交付标的物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中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卖合同只是这一项法律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具体的交付标的物的行为以及支付价款的行为才是该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标的物的价格则是对合同标的物本身特征的描述。

某市在风起路南侧约66500平方米范围内进行旧城改造,市政府发出公告,收回这665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证书和房屋产权证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签订补偿协议。
问题:
1.什么是注销登记?
2.如何办理该例中的注销登记?

答案:
解析:
1.注销土地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灭失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内容失去效力,而由土地登记机关将已登记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土地登记。 在我国,注销登记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 (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 (5)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6)已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终止。 2.注销登记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注销登记申请、审核、注册登记、注销(收回)或更改土地权利证书四个阶段。 本案中的注销土地登记是因土地使用权收回而进行的注销,其一般程序为: (1)要求土地使用者提出注销土地登记申请 如土地使用者不按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登记机关可以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 (2)权属审核 一是核对土地登记卡;二是审核申请人;三是审核土地权利证书;四是对注销土地登记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注销土地登记审批表》。按《土地登记规则》,注销土地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最好也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在实践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往往把土地登记职权委托给土地管理部门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可代为办理,但需加盖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3)注册登记 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销登记,相应在“序号”、“日期”、“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经办人”、“审核人”等栏目填上本次注销登记内容,并加盖“注销”印章。 (4)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在土地权利证书上加盖“注销”印章,在“记事”栏内注明注销土地使用权的依据及日期,并将注销的土地权利证书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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