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2-20


小伙伴们应该都已经知道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时间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信息你们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新疆地代理人考试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三、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

四、考试形式

考试各科目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形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各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四科目均为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阅计分,不存在人工评阅与计分的过程,原则上不再进行成绩复核。

(二)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首页登录模拟考试系统,熟悉计算机化环境、电子化试题形式和操作模式。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出版或售卖考试专用书籍。

(四)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考生,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完善个人信息。

(五)考试消息将通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不动产登记与估价”发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六)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理解并务必执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宗地划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划分为一宗地
B.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分割后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
C.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河流分割后仍按一宗土地计算
D.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
E.有争议的土地先单独划宗,待争议解决后再行调整到某宗土地
答案:A,B,D
解析:
集体土地所有权总登记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宗地的划分要注意的问题有:①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②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③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

(  )是基于出让方式产生的。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所有权
D.担保物权
答案:B
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土地使用人依法向国家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将一定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使的行为。A项是基于承包的方式获得的,C项可以基于互易、买卖、生产、继承等多种方式获得,D项基于签订合同方式获得。

(  )是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力保障。

A.赋予各类土地权利主体稳定的土地财产权
B.土地资源收为国有
C.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行政管理
D.加大对破坏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答案:A
解析:
我国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内受计划经济影响,偏重土地行政管理,而土地权利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法律对企业、公民的土地权利界定不明确或保障不利,权利之间的界线不清,导致土地利用粗放、土地闲置、浪费,并产生大量的土地争议和冲突,用地者缺乏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历史上出现的乱砍滥伐森林、草原过度放牧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土地产权关系不清晰,责权利关系不明和产权缺乏有效保护,用地者对未来缺乏稳定的预期。因此,赋予各类土地权利主体稳定的土地财产权,是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力保障。

关于香港的土地租用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香港政府不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所有权
B.香港政府只对土地使用者租业权
C.在租约有效期内,租户可以根据租约所定的条款建造地上建筑物,并连同租约在市场上出售
D.租约期满,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由政府收回,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
E.租约中所载的权益由政府收取
答案:A,C
解析:
香港的土地使用制度非常发达,主要是实行土地租用制度,香港政府不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所有权,除授予约翰大教堂土地永业权外,其余的都只授予租业权。政府将其土地租与发展商或其他土地使用者,租约规定了土地的用途、土地的租用年限和每年应缴的地租。在租约有效期内,租户可以根据租约所定的条款建造地上建筑物,并连同租约在市场上出售,承让人得享有租约所载的权益。租约期满,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由政府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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