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山西省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

发布时间:2021-11-29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已经结束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查询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考试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山西地区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中成绩查询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2021年山西省土地代理人的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二、成绩查询入口

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三、成绩合格标准

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四、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二)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三)“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四)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送)考试中心,待收到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属于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模块的是(  )。

A.日常地籍变更登记
B.数据出库
C.归档管理
D.数据编辑处理
答案:D
解析:
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主要实现对地籍调查等相关数据的建库与管理。数据编辑处理是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模块之一。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而《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复议机关虽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但最终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仍属于复议维持。故,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故BD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综合分析,AC是正确的。另外,值得的注意的是,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D后半段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前半段的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终局裁决?( )

A.公安部对其自身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B.国务院对不服卫生部复议决定的裁决
C.公安机关维持对违法出入境的中国公民的拘留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
D.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决定,省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B,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4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已被修订,废止了复议终局的规定。

下列法律法规中,采用“合理补偿”标准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答案:A
解析:
我国规定给予合理补偿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BCD三项采用的是“相应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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