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黑龙江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21-11-28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已经结束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查询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考试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黑龙江地区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中成绩查询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2021年黑龙江土地代理人的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二、成绩查询入口

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三、成绩合格标准

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四、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二)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三)“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四)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送)考试中心,待收到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权利证书注销后由国土部门收回并(  )。

A.销毁
B.立卷归档
C.作为历史资料
D.重新编册使用
答案:B
解析:
土地权利证书的注销方法为在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利证书上加盖“注销”印章,在“记事”栏或其他相应栏目内注明注销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依据及日期,并将注销的土地权利证书立卷归档。

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法的有:( )

A.由于甲欠赵某维修款,赵某将机器留置
B.钱某通过其姑姑的遗赠获得了名画的所有权
C.孙某在工作坊中购买了刚刚制作的陶艺工艺品
D.李某取得出租房屋所得到的租金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A选项中,赵某获得机器留置权,而留置权并非所有权,故A项不当选。B选项中,钱某通过遗赠获得名画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故B选项当选。C选项中,工艺品在制作出来这一刻其所有权由制作者原始取得,孙某购买工艺品属于继受取得,故C选项当选。D项中的刘某取得孳息是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的,故D项当选。本题正确选项为BC。

某小区在全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内一块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经查,该小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对此,小区业主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为(  )。

A.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B.可以个别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C.只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D.只能以业主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E.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答案:A,B
解析:
小区的绿地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擅自将其挪作他用,侵犯了业主的共同权益,业主既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也可以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仲裁法》规定,只有存在仲裁协议的前提下才能够申请仲裁,本题中业主和物业公司并没有仲裁协议,不得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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