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2-04-09


河南的小伙伴们,2022年河南土地代理人的考试正式拉开序幕,近期很多同学都在询问关于2022年河南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就为大家分享相关信息。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注意: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三)证明材料

请按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完整、清晰的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背景为白色。

2.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另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并录入编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须分别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河南土地代理人报考时间的相关资讯,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方法中,不属于图解法的是(  )。

A.网点法
B.蒙绘法
C.求积仪法
D.几何法
答案:B
解析:
图解法包括图解坐标法、光电面积量测仪法、求积仪法、几何法(图解几何图形求积元素后按公式计算面积)以及方格网和网点法等。B项属于宗地图绘制的方法。

我国古代和近代土地所有权制度自成体系,土地私有制形成于(  )时期。

A.封建社会
B.奴隶社会
C.原始社会
D.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答案:A
解析:
春秋战国时期,农业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农业生产率大大提高,商业日趋发达。在土地方面,整理田土、区分土地等级,以作为征收土地赋税的依据。战国时期,土地已有买卖,且有贫富之别,土地私有制已确立。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方式的是(  )。

A.协商
B.政府处理
C.行政复议
D.法律诉讼
答案:C
解析: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方式主要包括协商、政府处理和诉讼。行政复议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而设立的一种救济方式,土地权属争议双方都属于民事主体,不涉及行政机关。

甲区公安局乙派出所以汪某向体育比赛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为由,处以300元罚款。汪某不服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对汪某当场作出罚款决定
B.被申请人为甲区公安局
C.汪某可以向甲区政府申请复议
D.如汪某申请复议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罚款处罚时,无权责令被申请人返还罚款
答案:C
解析: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以及行政复议的决定。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A项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BD与《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第29条第2款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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