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相关知识》章节重点(30)

发布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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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保险的危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危险发生与否不能确定。(2)危险发生的时间不能确定。(3)危险导致的后果不能确定。(4)危险的发生对被保险人来说必须是非故意的。

2、保险的职能

(1)分散危险职能是指保险人在最大范围内,通过向各个组织或个人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将这些组织或个人可能遇到的危险损失化为必然,由保险人把必然的损失集中承担下来,并且当某些人被保险人一旦遭遇危险损失时,使全体被保险人共同予以承担。

(2)组织经济补偿职能是指保险人把有共同危险顾虑的组织或个人所缴付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对遭受危险损失的组织或个人实行经济补偿,以对抗危险,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和人民生活安定。

(3)融通资金职能是指保险人通过利用领取起来的保险基金而实现的货币资金融通。

3、保险的种类

(1)根据保险标的不同性质,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根据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3)根据保险人所承担危险的范围,保险分为特定危险保险和一切危险保险。

(4)根据保险的实施方式,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4、财产保险的含义及其包含的内容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的保险标的一种保险。它可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5、财产损失保险的含义

财产损失保险是以补偿财产的损失为目的的保险。

6、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含义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以义务人的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当约定的信用风险发生而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的一种保险形式。

保证保险是指义务人以自己的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当约定的信用风险发生而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的一种保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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