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备考秘籍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8-14


各位报考了土地代理人的考生们,你们知道在备考中应该掌握的复习方法吗?以下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备考秘籍,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结合考试框架,多做练习

练习就是实战练兵,练习就是巩固已了解的知识。因此一定要多做练习,也就是做到全面复习、重点练习。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同志,基本上都是在职,平时比较忙,都是接近考试的时候集中进行复习,尽管如此,大家的目的是通过考试,所以必须多做练习,土地代理人考试共三种题型,对每种题型都要有意识地进行训练。通过模拟练习进行自我测试,一方面可以发现自己掌握知识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可以熟悉试题的套路。

(二)围绕大纲,加强知识汇总,提升知识水平

经过熟悉考试大纲、通读辅导资料,考生们可以采取前后左右、上下结合的办法,将考试大纲要求的重要之处简化、总结为便于记忆的条条框框,认真总结《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的知识体系,掌握本门课程考试内容的整体结构,实现本门课程知识的升华。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学习、记忆方法不同,做法也不必强求一致,这项工作要在考前的半个月完成。

(三)做好冲刺,强化知识点记忆巩固

在关键的最后半个月中,要抽出时间,集中精力,专门记忆教材勾画出的重点以及自己总结这些重要的条条框框,而不应再抱厚厚的教材翻看,那样容易走神,老觉自己记忆力不好,会失去考试信心。

(四)强化模拟练习,多做历年试题及有关模拟试题

可以说历年试题基本涵盖了本门课程的重点、考点。做一定数量的历年试题及模拟试题等典型习题,以使应试人员尽快进入临考状态。同时由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命题灵活性与难度逐年上升趋势,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整答题,就必须提高大家答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唯有多做相当的历年试题及模拟题,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熟以致快目的,以使你们在考试时达到最佳临考状态。同时还可结合部分试题点评对自己的答案进行分析。

以上就是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的备考秘籍,大家都学会了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顺利,早日通关土地代理人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合同变更要件的是(  )。

A.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B.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C.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D.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当事人的协议为必经程序
答案:D
解析: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要件包括以下三点:①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②是合同内容的变更;③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

A.丧失
B.不受影响
C.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D.附条件消灭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不受影响。

对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身关系都具有固有性
B.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与特定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具有财产性质
C.侵害人身利益的情形下刑罚保护手段更严厉,所以可以代替民法保护手段
D.人身关系具有非财产性,所以与财产关系没有联系
E.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可以和主体分离
答案:A,C,D,E
解析:
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不一定具有固有性,特殊的人格权可以有偿转让,人身关系并非与财产关系毫无联系。侵害人身关系一般情形可以由民法处理,只有严重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那一部分才可以处以刑罚,但是仍然不排斥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反映着存在于特定人格或身份上的利益,与主体不可分割。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答案:D
解析: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对于支配权而言,支配权人的权利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而义务人的义务是对权利人的支配行为不加妨害。支配权对应的是不特定义务主体的不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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