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基础练习题(16)

发布时间:2020-10-24


备考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练习试题做得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的基础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09年5月10日,甲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土地使用权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乙不得依据合同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

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向丙借款5万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抵押物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关于房产和地产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B.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不进行抵押

C.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4.2009年10月6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已知,甲是在2003年10月6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则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最长期限是(  )。

A.42年

B.50年

C.44年

D.46年

【答案】C

【解析】土地抵押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人已经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

5.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是(  )。

A.债务履行期满债权未受清偿

B.债务履行期届满

C.债务未到期未受清偿

D.债务履行期届满已受清偿

【答案】A

【解析】债务履行期满债权未受清偿或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事由的,抵押权人有权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属于抵押人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于第三人,并由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农村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已有的确权、登记资料正确,但原办理时手续不完善的,可以直接补办相关手续,不需重新确权
B.已有的确权、登记资料正确,但原办理时手续不完善的,应重新确权
C.已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在进行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时必须重新确权并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D.已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延续使用,不需重新确权和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E.已有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经复核存在错误或实地界线已调整的,应重新确权划界,重新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答案:B,C
解析:

地籍测量的内容包括(  )。

A.地籍控制测量
B.地籍要素测量
C.地籍平面测量
D.界址点测量
E.地籍细部测量
答案:A,E
解析:
地籍测量是指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地籍测量的内容包括:地籍控制测量、地籍细部测量。

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  )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A.按村委会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
B.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
C.按家庭人口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人均用地面积标准
D.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户用地面积标准
答案:B
解析:
参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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