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浙江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合格线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0-03-29


如果你们还不知道浙江2020年健康管理师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那你们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这篇文章就对了,擦亮你们的眼睛好好看哦,具体如下:

合格标准
  健康管理师三级:理论成绩、操作技能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
  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就视为未通过,应参加补考。补考时只参加不合格项目考试。

考试内容
  健康管理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内容如下:
  健康管理理论基础、健康管理实践操作、健康管理技能应用等知识。对营养与健康、心理与健康、运动与健康、环境与健康、康复医学、中医养生、安全合理用药进行系统阐述。
  成绩管理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无论几级,若有成绩不合格,则合格成绩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绩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绩合格(可获得证书),都不存在考试成绩保留与否的问题。
  省级鉴定站/点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成绩查询方式
  查分公告:
  卫健委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自公布起,考生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平台”,输入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考生在查询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考试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机构联系,更正错误信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照《卫健委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的规定,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复查申请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报名单位逐级上报至省鉴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领取时间
  颁证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盖章、颁证。
  健康管理师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1-2个月后发放,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相信你们看完本篇文章之后,就知道该怎么查询成绩了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健康管理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健康管理的科学基础包括

A.健康管理来源于实践
B.疾病发生前或发生发展过程中提供预防干预可阻断、延缓或逆转其进程
C.遗传因素可以导致慢性病
D.引起慢性病发生发展的危险因素,大部分是可以人为干预的
E.健康管理效果显著
答案:B,D
解析:
健康管理的科学基础:①健康和疾病的动态平衡关系及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干预策略是健康管理的科学基础之一。个体从健康到疾病要经历一个完整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一般从处于低危险状态到高危险状态,再到发生早期改变,最后出现临床症状。疾病被诊断之前的阶段,若为急性传染病,这一过程可以很短;若为慢性病,则过程通常较长,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期间的健康状况变化多数不被轻易地察觉,各阶段之间也并无界线。在被确诊为疾病之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有可能成功地阻断、延缓、甚至逆转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从而实现维护健康的目的。②慢性病的危险因素中,大部分属于可改变因素,这为健康风险的控制提供了第二个重要的科学基础。世界卫生组织指出,高血压、高血脂、超重及肥胖、缺乏身体活动、蔬菜和水果摄入量不足以及吸烟,都是引起慢性病的重要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导致的慢性病目前难以治愈,但危险因素本身却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因此,健康管理即是要对这类危险因素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评估和早期干预,以实现维护健康的目的。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履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职能。


A.1987
B.1995
C.1996
D.2003

答案:D
解析:
2003年10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履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职能。2005年7月,正式颁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2008年9月,原卫生部将承担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移交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

健康管理的性质包括( )

A.是对健康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B.一般不涉及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
C.集生命科学、管理科学和信息科学为一体的综合学科
D.健康管理的对象是亚健康人群
E.是一个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的模式
答案:A,B,C,E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家庭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无其他就业人员

A.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不得裁员
C.应当在裁员时,优先留用
D.应当在裁员时,多支付1月工资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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