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材料: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1.2013年2月,高崎为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田、丁二人提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

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D.转变后,对于2013年2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B

【解析】

高崎的要求涉及到合伙协议的修改,依据《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A项正确。实践中,登记才具有公示效力,如果该企业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项B正确。

C项考察有限合伙人是否可执行合伙事务,依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C项错误。

D项考查转为有限合伙人后,对企业之前的债务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此,可参照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后责任承担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项错误。

2.2013年5月,有限合伙人高崎将其一半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贾骏。同年6月,高崎的债权人李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另一半合伙财产份额。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高崎向贾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B.就高崎向贾骏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CD

【解析】

A、B项考查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额之转让问题。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A正确。而对于其他合伙人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未见法律规定,B项错误。

C、D项考查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份额时,是否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以及是否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此,《合伙企业法》第7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通知并非必须征得同意,C、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一情形应采用法条竞合适用原则中的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理?()

A:赵某为某物流公司的经理,为了骗取保险金,指使他人烧毁自己公司的仓库,骗取3000万元的保险金
B:司机钱某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2人死亡
C:孙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处行骗,骗取价值200万元的财物
D:李某明知某女为军人的妻子,仍然与其长期非法同居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条竞合。详解:A项中,依据《刑法》第198条规定,赵某只构成保险诈骗罪。A项错误。B项中,依据《刑法》第233条、第133条规定,钱某的行为同时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况,应适用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B项错误。C项中,依据《刑法》第266条和第279条规定,孙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规定,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况,由于孙某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如果适用招摇撞骗罪的处罚规定,将会违反罪刑相当原则,因而,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因此C项正确。D项中,依据《刑法》第258条和第259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同时符合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的规定,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况,应适用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按照破坏军婚罪定罪处罚。D项错误。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有合议制与独任制两种形式,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表述,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采取独任制
B.在特别程序与督促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C.中级法院在审理一起非常简单的专利纠纷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审理
D.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必须合议,且合议庭允许陪审员参加
答案:C
解析:
审判组织形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小额诉讼程序属简易程序,应当独任审。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中院、高院、最高院审理案件不能适用独任制。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合议庭允许陪审员参加。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下列有关律师收费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律师事务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仲裁,实行协商的收费方式
B.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书,实行法定方式收费
C.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D.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委托关系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责任
答案:A,C,D
解析:
项应当实行法定的方式。B项应当实行协商的收费方式。CD项是正确的。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侵权损害赔偿【详解】《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据此,公民张某享有健康权,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影响了张某身体完整和健康,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且因术后感染死亡则侵犯其生命权,因此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据此,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张某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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