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考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解析】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可知,应为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故A项错误。
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3第一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据此可知,获得补助是证人的权利,不是对被害人救助的法定程序。故B项错误。
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高法解释》第536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所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不能向裁定法院申请复议,而应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故C项错误。
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二款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该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故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如惊奇公司与乙国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即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C.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可以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端
D.乙国如对ICSID裁决不服的,可寻求向乙国的最高法院上诉
B:发回仲裁机构重新仲裁
C:直接受理该案
D:裁定仲裁裁决无效
B.抢夺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B.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C.县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其没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复议机关应当对其加重处罚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D.胡某可以向二者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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