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中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中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一起来看看吧!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

(一)限制出境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二)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经典真题】

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应向中国驻美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

B.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

C.因王某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

D.王某回中国后,只要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就不准出境

答案:B

(四)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要尊重外国的主权和属地管辖权,要符合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外交保护的相关条件。

二、外交保护的条件

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存在国家不当行为

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也就是说,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如果损害仅仅涉及外国私人的行为,所在国家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则不得行使外交保护。

(二)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

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这称为“国籍继续原则”。此外,近来在国际实践中,还提出了“国籍实际联系原则”,要求受害人和其国籍国之间具有实际的真正联系。

(三)用尽当地救济

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之后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才可以提出外交保护。此为“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三、外交保护的范围

外交保护原则上适用于一国的国家行为已经或必将侵害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事项。实践中主要包括:

1)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

2)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

3)国民受到歧视性待遇;

4)国民被“拒绝司法”等情况。

【经典真题】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
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
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
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

答案:A
解析:
。违法行为构成要素中,违反法律即在法律上被确定为违法是前提和基础,其他要素都是基于这一要素而存在的。这也就是“法未禁止不为非"的原则。

甲国与乙国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原甲国 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同时, 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用于乙国合并前一次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 下列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上述债务因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而自然消除

B.乙国元首个人对丁国商业银行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之列

C.甲国南方省对丁国政府的债务不在国债之列

D.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____国际法上的继承。就国际法上的国家债务继承一般规则而言,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 本题中甲国和乙国合并为丙国,因此甲乙两国的国家债务应转属丙国承担,而不能自然消失,A项错误。乙国元首个人对丁国商业银行所负之债不论目的、用途何在都不在国家继承之列,B正确。甲国南方省对丁国政府的债务不在国债之列,不属丙国继承债务的范围,CD正确。

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答案:D
解析:
《国籍法》第9条、第11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本题中戴某不符合《国籍法》中在国外定居的条件,因此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A错误。登报不是实现退籍的法律程序,B错误。我国《国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而题目中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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