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知识点:法律关系(一)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的有关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指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当事人意志。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主体归属于相对应的双方:一方是权利的享有者,称为权利人;另一方是义务的承担者,称为义务人。

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法人和国家要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是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1.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又被称为基本权利能力,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得被任意剥夺或解除。特殊权利能力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根据公民所处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不同,权利能力可被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这其中既有一般权利能力(如民事权利能力),也有特殊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由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

2.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其标准有二: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行为辩认能力;其二是行为人是是否具有行为的控制能力。而公民的年龄与神智是否正常往往是判断行为人辨认与控制能力的标准。可以说,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根据公民行为能力的不同内容可以分为权利行为能力、义务行为能力和责任行为能力。权利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的能力。义务行为能力是指能够实际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责任行为能力(简称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形式。

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1)完全行为能力人。这是指达到一定法定年龄、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公民)。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指的是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的公民。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刑法上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3)无行为能力人。这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人组织的行为能力与公民行为能力的不同之处:法人在成立时,即具有与权利能力一致的行为能力;法人组织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在法人成立时同时产生,在法人依法撤销时同时消灭。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抽象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依法律关系产生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对法律关系所作划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点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管理人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管理破产财产的人。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债权人会议负责
B.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债权人会议有权更换
C.破产管理人由债务人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或者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D.破产管理人职责之一是提议召开并列席债权人会议
E.管理人履行规定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其报酬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1)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所以选项A错误。(2)债权人会议认为其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所以选项B错误。(3)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所以选项C错误。(4)管理人被指定后,要依法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具体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所以选项D正确。(5)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所以选项E正确。

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甲国则只有房屋出租。在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上,甲国以国籍为标准,乙国以住所和居留时间为标准。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只能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而不能对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B、甲乙两国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C、如甲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D、甲国对李某在乙国经营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各国在解决彼此间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问题时,一般采取在双边协定中确定某种所能共同接受的冲突规范。所以,B选项正确。

下列关于宪法发展史的提法不正确的是、()

A、古代宪法与近代、现代宪法的含义不同,但中国古代宪法与西方古代宪法的含义却是相同的
B、英国是近代宪法的发源地,其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C、美国的宪政实践比英国开始得晚,但其1787年宪法却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宪法
D、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
答案:A,B,C
解析:
中国古代宪法与西方古代宪法的含义不同;英国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典型;美国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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