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每日一练(2020-09-12)

发布时间:2020-09-1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练习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 与有过失 精神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责任

【解析】

A项考查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导致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A项错误。

B项考查与有过失。《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甲未将贵重物品放前台保管,存在一定过失,可以减轻洗浴中心的赔偿责任。故B项错误。

C项考查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故C项正确。

D项考查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致害他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替代责任的表现,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连带。故D项错误。

【答案】C

2.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小偷行为造成丙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丙的损失。A项正确,不选。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地板湿滑而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B项正确,不选。

乙对丙的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无须承担责任,故C项错误,应选。

如前所述,小偷甲和商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应选。

【答案】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B.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C.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

  D.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上述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接受。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律师邹某若反对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只能适用普通程序。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四款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据此可知,这里有权补充陈述的是法定代理人,律师邹某无权补充陈述。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以及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律师邹某作为辩护人属于诉讼参与人,可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王某的汽车被法院违法查封后变卖,后法院确认查封违法,王某请求国家赔偿。就该车的赔偿标准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按王某提出请求时该车的市场价格赔偿
B.按法院变卖汽车时该车的市场价格赔偿
C.按合法评估机构的估价赔偿
D.给付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答案:D
解析:
考查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答案:D
解析:
行政区域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这些都必须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其法律程序包括: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3.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4.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A项:根据上述第2项的规定,甲县欲更名,须报国务院审批。故A项错误。B项:根据上述第2项的规定,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须报国务院审批。故B项错误。C项:根据上述第4项的规定,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故C项错误。D项:根据上述第3项的规定,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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