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考试中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需要记忆的重点
发布时间:2020-02-26
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也是期货公司的经理层人员。在期货法律法规考试中,首席风险官通常是考试的必考点,在整个科目中的分值占比约8%。那么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考点在哪,哪些内容需要重点记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首席风险官是期货公司的重要风险管理人员,这个职位有单独的法规文件,重点掌握首席风险官的任免、行为规范、职责。
1、首席风险官的任免
设立目的 |
对期货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任免依据 |
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并聘任。有独立董事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任职标准 |
董事会选聘,标准包括:对期货法规的熟悉、诚信守法、胜任能力。 |
任职资格 |
(1)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并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从事期货业务1年以上,并具有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合规业务3年以上经验。 |
免除职务 |
首席风险官不能够胜任工作,期货公司董事会可以免除。 无正当理由不得免除,免除职务报告:免职理由、履职情况、替代人名单。 |
章程应当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2、首席风险官的行为
对于侵害客户和期货公司合法权益的指令或者授意 |
拒绝;必要时报告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 |
履职中与本人有厉害冲突的事项 |
主动回避 |
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 |
至少保存20年 |
3、首席风险官的职责
首席风险官的职责: |
(1)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职相关的会议; (2)查阅期货公司的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3)与期货公司有关人员、为期货公司提供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4)了解期货公司业务执行情况; |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有不得有的行为: |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2)首席风险官照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
首席风险官的后续培训 |
(1)首席风险官应当按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培训。 (2)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成绩不合格,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
以上为期货从业考试中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需要记忆的重点,这章的内容相对比较少,但考点较多,学习时,需展开法条,结合完整的表述来记忆。希望小伙伴们早日通过期货从业考试,从事理想的工作。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期货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9613~10207
C.9604~10196
D.9603~10197
B. 期货公司董事的配偶
C. 期货公司董事的关联人
D. 期货公司股东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在本公司网站上披露其关联关系或者亲属关系。
B.申请期货公司破产
C.注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D.延长停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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