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按照《201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1号)》安排,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5月18日在全国44个城市举办2019年第二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考生可自3月27日起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5月13日至17日可登陆报名网页“准考证打印通道”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期货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是某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故意透漏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0余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3万元“信息费”。甲指示乙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乙的“信息费”的行为( )。

A.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
B.构成受贿罪
C.构成贪污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B
解析:
甲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乙非法谋取利益,并收受乙的“信息费”,属于受贿行为;此外,甲作为会计人员,属于期货公司的知情人员,他将内幕信息告诉乙并指示乙买卖期货,构成了泄露内幕信息罪。

期货公司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导致交易价格超出客户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差价收益归期货公司承担。( )

正确答案:×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公司不得( )。

A.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B.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
C.对外担保
D.经营境外期货经纪业务
答案:A,B,C
解析: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货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及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 )

答案:对
解析: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及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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