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21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今年准备参加考试的同学就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学习中固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中,对当事人采用( )方式;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采用( )方式;对勘验人、翻译人员等采用( )方式。
A.通知书、通知书、通知书 B.传票、传票、传票
C.传票、通知书、通知书 D.传票、传票、通知书

答案:C
解析:
考点:普通程序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答案选C。

甲等三人冒充警察,向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乙谎称执行逮捕任务,将乙带到某宾馆房间,并声称如果乙的家人交付3 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就可以放乙回家。乙遂给其家人打电话告知此事,后来乙发现甲等人并非警察,但未吭声;其家人次日去公安局打听情况,发现并无此事,遂报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等人仅成立招摇撞骗罪
B.甲等人成立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
C.甲等人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与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
D.甲等人成立绑架罪与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
答案:D
解析:
甲等人冒充警察将乙关押总是成立招摇撞骗罪,又存在利用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人身安危担忧的意思,勒索财物的行为,由于已经实际控制了被害人,所以成立绑架罪既遂与招摇撞骗罪想象竞合。A、B、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与通常的起诉一样,等额收取
D.诉讼中张某提出的是反驳,而非反诉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反诉
讲解:本案中,张某提出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这是一个旨在抵消、吞并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具有独立性,它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并非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因此属于反诉而非反驳,D项的说法错误。张某提出的反诉,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在主体上符合要求;本案中的反诉不涉及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管辖方面也符合条件。张某认为其照顾耕牛,支付了饲料费和看护费,其反诉请求与原告的本诉请求产生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符合牵连关系的要求,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项的表述正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8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择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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