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6日到20日

发布时间:2021-10-31


内蒙古通过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的考生和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注意了!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内蒙古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大家一定要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打印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各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准考证打印要求:

1、按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但是要求清晰、完整;

3、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纸,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为单面打印,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考生一定要确认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人很多,打印准考证是容易出现卡顿,刷新不出来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多刷新几次或者换为别的浏览器登录试试。

2、有的考生会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防止出现破损、遗失、弄脏的情况,确保准考证使用时是清晰、整洁的。

4、打印准考证后,如果考生离考场较远,建议根据准考证上考场的地址提前订好考场周围的酒店,如果考前一两天定,很有可能考场周围的酒店已经没有空房了。酒店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保证自己的休息质量。

5、注意准考证上关于考试和可带文具要求,还有进入考场所需要的的东西,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备需要的文具,并检查文具的好坏,准备考试专用包,把需要的东西都装进自己考试会带的包里,以防遗漏或者忘记。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内蒙古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大家要按时并且按照要求打印准考证,做好疫情防护,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各位考生要抓紧时间复习,预祝大家可以通过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在最深层的本质上并无区别
B.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开始了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重新认识的标志
D.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进程的一次重大创新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讲解:A项错误。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B项错误。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而非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开始了。
C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认识的重大转变的标志,但这不意味着它是重新认识的标志。
D项正确。

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甲市D区服刑。2004年6月赵君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二人没有子女。一审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张青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因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并提出赵君占有一套属于她的名贵玉器,该玉器是张青祖父指名赠与他的,要求赵君归还。甲市中院经审查受理了张青的上诉请求。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甲市C区人民法院 D.甲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本案应由原告婚后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不选。

张三在某商场购得一只标明为“天然紫水晶”的毛衣链,后经人鉴定发现是人造水晶,张三与商场多次交涉未果,历时已达1年半,现张三欲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的除斥期间
B:其主张可得到支持。商场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
C:其主张可得到支持。未过2年诉讼时效
D:其主张可得到支持。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因此,张三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A项为正确答案。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李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B:高某伤害案,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C: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D: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侦查机关无权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由此可见,本题的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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