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6日到20日

发布时间:2021-10-31


江西通过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的考生和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注意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在2021年11月21日举行。江西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大家一定要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打印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各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准考证打印要求:

1、按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但是要求清晰、完整;

3、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纸,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为单面打印,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考生一定要确认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人很多,打印准考证是容易出现卡顿,刷新不出来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多刷新几次或者换为别的浏览器登录试试。

2、有的考生会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防止出现破损、遗失、弄脏的情况,确保准考证使用时是清晰、整洁的。

4、打印准考证后,如果考生离考场较远,建议根据准考证上考场的地址提前订好考场周围的酒店,如果考前一两天定,很有可能考场周围的酒店已经没有空房了。酒店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保证自己的休息质量。

5、注意准考证上关于考试和可带文具要求,还有进入考场所需要的的东西,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备需要的文具,并检查文具的好坏,准备考试专用包,把需要的东西都装进自己考试会带的包里,以防遗漏或者忘记。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江西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大家要按时并且按照要求打印准考证,做好疫情防护,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各位考生要抓紧时间复习,预祝大家可以通过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某经甲市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租用一个店面经营百货。一日,该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到张某店中征收管理费时,因没能很好地招待执法人员,两名执法人员即强行没收了张某的一台彩电。张某对查封商店的行为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甲市所属的某省没有特别规定,张某既可以向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乙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B.复议机关接到张某的复议申请后,应在H)日内进行审查
C.复议机关应当责令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返还张某的彩电
D.两名执法人员的行为系滥用职权的行为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与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故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故B项的说法错误。C项的说法符合《行政复议法》第29条的规定。两位执法人员因没有得到好的招待,就采取措施,属于滥用职权。

甲乙丙丁等20国签订了一个条约,甲国对其中一条款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了该项保留,而丙国则反对该项保留,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条约保留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该条约在甲乙国之间按照保留的范围生效
B.甲国提出保留后,即受保留的约束,不得撤销
C.在其他当事国之间,这项保留不影响条约的规定
D.甲国的保留未得到丙国的同意,则该条约在两国之间必然不生效力
答案:A
解析:
条约保留的法律效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定。A正确。

在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该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一类产品?( )

A.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进口的产品
B.发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
C.提起反倾销调查前90天进口的产品
D.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Et前半年内进口的产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依《反倾销条例》第43条的相关规定,当终裁确定存在实质损害时,反倾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A正确。虽然确定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但对于是否存在倾销进行立案调查之前进口的产品,反倾销税不可以追溯征收。BC错,依《反倾销条例》第44条的规定,这两个选项都是错误的。依第44条的规定,如果倾销进口产品同时具备两种情形就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D错。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据此可知,程某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以准许。
选项B.C.D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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