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9-01-11



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司法考试)一直以来被大家成为“天下第一考”,主要是因为司法考试竞争惨,范围广,要求高。

那么“天下第一”的司法考试又有哪些特点呢?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来说一说司法考试那些事



第一个特点:竞争激烈


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同学,能感受到司法考试竞争的惨烈;没有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同学,也听说过司法考试的惨烈。要精确地数字化的了解竞争到底有多惨烈,还是要从相关政策入手。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前几年只有7%左右,这些年有所提高,也只是在10%-15%左右。有报道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现在达到25%-30%,是因为一些地区政策放宽导致的。司法考试竞争激烈程度主要取决于报考政策和录取政策。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主要规定在两份文件之中。一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二是《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第二个特点:考试内容范围广

与司法考试备考直接相关的政策是命题的范围。关于命题范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用了两个条文做了规定。下面是今年法考大改革以后公布的考试大纲:

按共18门学科(按大纲顺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关于辅导图书,四卷图书各册学科组成:

第一卷(4个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3个学科):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3个学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四卷(8个学科):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其中,增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指导用书》,是为适应法考加大案例题考查的要求。本书共由9个部分组成: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和刑事法律进阶案例、民事法律进阶案例、行政法律进阶案例。包含80个典型案例、12个进阶案例、11个司法考试历年经典案例题评析。

从上面不难看出,今年法考改革考试内容有所增加,难度也会增大。


第三个特点:考试内容要求高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大纲》规定的学科知识和法规知识,《大纲》从由浅入深三个层次,对考生提出了要求,具体是:

——了解,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即清楚怎么用。

“了解”的方法是记忆。关于记忆方法的文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叫做:重复是记忆之母。我这里就不多说了。


“理解”的方法是阅读。法学或者法律概念大部分来自生活语言,所以一般比较容易理解。不容易理解的主要是一些法理学概念和部分法条中的专业术语。对于专业术语,一般能通过阅读教材解决,有少数不好理解的概念,也可以通过询问老师解决。


“熟悉”的方法是练习。了解是理解的前提,理解是熟悉的前提。关于“熟悉”,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应用”或者“运用”,具体是指,考生应当能灵活运用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法律规定,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司法考试不仅是知识的考查,更是能力的考查。



法考虽然难,但是每年都有大批人报名,因为法律从业资格证书含金量比较高,今年法考改革以后,通过司法考试也成为了很多机构公务员考试的门槛,所以以后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只增不会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侮辱案,自诉人张某口头起诉郭某,称郭某侮辱自己,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则关于本案的立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只要张某有证据证明郭某犯有侮辱罪,法院就应当立案
B.法院应在张某起诉之日起15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C.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法院应告知张某提供书面起诉书
D.张某作为本案的原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A,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89条第2款规定,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故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191 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故B项正确。

果农田某被公安机关在讯问中殴打致残,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国家对田某的赔偿应当支付哪些费用?( )

A.医疗费、护理费
B.残疾赔偿金
C.受田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D.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参见《国家赔偿法》第34条第1款第2项。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正式解释也叫法定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B.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C.文义解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
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具有优先性
D.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答案:D
解析:
。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
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
答案:D
解析:
本题公司形式变更。 A项:《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华昌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昌股份公司,需要经过代表2/3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非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故A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3年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了“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的规定,故根据新法规定,B项错误。 C项:《公司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华昌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昌股份公司后,公司股东会可以重新选举董事,董事长也可以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产生,故C项错误。 D项:企业变更组织形式不影响企业的各项权益,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字号,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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