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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同源于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属于()
A
直系血亲
B
旁系血亲
C
直系姻亲
D
旁系姻亲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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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多选题关于律师义务与律师的职业道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义务的具体要求B律师义务是调节律师职业行为的总纲C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操作性规范D律师执业道德需通过律师义务的全面遵守才能得以体现和贯彻
考题
单选题关于中国法学的早期历史,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A
夏、商、西周时期“明德慎刑”的思想和政策标志着中国法学的兴起B
夏、商、西周时期中国法学产生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C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正式形成D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法学的兴起和大发展时期
考题
问答题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考题
问答题丁某和徐某自小相识,1980年建立恋爱关系,198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
情很好,生育子女三个:长子现为初中学生;长女念小学,自幼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幼女
仅1岁零9个月。丁某和徐某婚后,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富裕。1987年丁某与
他人合伙办起了汽车修理厂,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徐某基本上承担全部家务,有时抽空到
厂里干活挣钱,致富步子大大加快。1991年两人修建二层楼18房一栋,价值约3万元,
1993年丁某和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丁某和徐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汽修厂,并贷款
投资扩大再生产。1995年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8万元。1995
年12月,丁某与某个体女业主有不正常来往,徐某对此不满,与丁某发生口角,夫妻关
系出现裂痕。之后,丁某又结识了寡妇,继而勾搭成奸,丁某经常夜不归宿,徐某获悉很
生气,公开责骂丁某和该寡妇,丁某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该寡妇成婚之意,拒绝和
徐某同居,且公开宣称寡妇是其爱人。2002年3月,丁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徐某同意离
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和徐某的长子因看
不惯其父所为,表示愿意随其母共同生活,徐某也同意。经查,丁某和徐某的共同财产除
二层楼房一栋,三层楼房一栋之外,尚有厂房一栋,价值5万元;汽车一辆,约4万元;
现金3万元,债权10万元。此外还有彩电、冰箱等物。丁某和徐某在办厂过程中陆续贷
款20万元。丁某和两个女人鬼混,另外又借款约3万元。对丁某和徐某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考题
多选题根据我国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A应征服兵役B移居境外的C拒不接受当地政府部门介绍的工作的D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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