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问答题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行为中的作用有哪些?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 “问答题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行为中的作用有哪些?” 相关考题
考题
多选题《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承担以下义务:()A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B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C按照集体的统一要求种植作物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考题
多选题行政诉讼中设置第三人制度的意义是在于()A保障人民法院准确、及时地审理案件B便于防止重复诉讼C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D有利于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E有利于法院听取争议各方的意见更为全面地处理案件
考题
单选题即使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要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这说的是个人在进行自我修养时,应该()。A
学习榜样,积极进取B
虚心求教,勤于积累C
闭门造车,坐而论道D
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考题
单选题对于物质范畴,恩格斯在他的著作《自然辩证法》中作出了这样的表述: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恩格斯对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通过()。A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界定的B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界定的C
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界定的D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界定的
考题
问答题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考题
单选题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个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
购置房产B
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
聘请律师办理房产权登记D
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提供抵押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