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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对于纳税人以自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而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税务师审核时,可按加工产品的符合回收率核实其折算的原煤动用量是否真实。复核公式为( )。
A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
B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
C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1+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
D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1-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对于连续加工而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及相应的应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连续加工而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及相应的应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更多 “单选题对于纳税人以自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而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税务师审核时,可按加工产品的符合回收率核实其折算的原煤动用量是否真实。复核公式为( )。A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B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C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1+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D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1-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 相关考题
考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关于应税产品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自产对外销售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C.自产自用的铁矿石,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D.以自产原煤加工洗煤后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考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课税数量规定的有( )。A.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备掌握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D.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折算成原煤数量
考题
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资源税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以生产数量为课税数量B.代理纳税审查首先应确定纳税人计税依据是否准确无误C.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应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D.对于连续加工而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后的煤炭数量作为课税数量E.降低或混淆应税产品的等级,应使用低等级的单位税额
考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的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考题
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以应税资源的开采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开采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一律从高适用税额计税C.资源税扣缴义务人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D.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按照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考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楚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数量课税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产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考题
按照现行税法,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资源税课税数量的有( )。A.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金属矿原矿数量的,以其产量作为课税数量B.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煤数量的,以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考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算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有( )。A.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B.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般按原油的数量课税D.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无法确定移送使用的液体盐数量的,可按折算比将固体盐折算成液体盐的课税数量
考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课税数量规定的是( )。A.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备掌握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D.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折算成原煤数量
考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自用资源税应税产品,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B.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自产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E.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考题
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以应税资源的开采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开采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一律从高适用税额计税C.资源税扣缴义务人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D.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按照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考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B.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自产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考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B.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程数量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白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考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从量定额征收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计税依据为实际发电量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C、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准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E、水资源的计税依据一律为实际取用水量
考题
关于资源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不纳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以销售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将金属矿产品原矿移送加工精矿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纳税人将原煤移送加工煤炭制品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考题
某煤炭企业本月对外销售原煤2000万吨,用企业的原煤加工洗煤420万吨销售,已知该企业加工的矿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70%,税务机关确定的综合回收率为60%,原煤适用的税率为2元/吨。问该企业应如何计算本月的应纳税额?
考题
根据资源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以领用的液体盐数量和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分别对液体盐和固体盐征收资源税B、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C、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的产成品数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由税务机关核定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分别计算纳税
考题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的,下列换算方法正确的是()。A、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B、煤炭,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的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的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考题
关于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的下列陈述,正确的有()。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C、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D、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按生产矿产品数量作为课税数量E、金属冶炼厂以收购的铁矿铸成铁工艺品,按收购的铁矿石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考题
多选题以下关于资源税有关规定表述中,正确的有( )A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B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计算课税数量C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液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考题
单选题对于纳税人以自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而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税务师审核时,可按加工产品的符合回收率核实其折算的原煤动用量是否真实。复核公式为( )。A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B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C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1+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D
加工产品实际数量÷(1-加工产品综合回收率)
考题
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B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C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考题
问答题某煤炭企业本月对外销售原煤2000万吨,用企业的原煤加工洗煤420万吨销售,已知该企业加工的矿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70%,税务机关确定的综合回收率为60%,原煤适用的税率为2元/吨。问该企业应如何计算本月的应纳税额?
考题
单选题根据资源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以领用的液体盐数量和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分别对液体盐和固体盐征收资源税B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C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的产成品数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D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由税务机关核定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分别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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