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问答题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 “问答题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相关考题
考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王某是被告人杨某的辩护律师,孙某是被害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经生效后,则关于本案,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可以提出申诉B.王某可以提出申诉C.李某可以提出申诉D.有关人员提出申诉后,该案的判决暂停执行
考题
段某因受人侮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杨某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段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自己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律师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B.该律师可以代段某出庭参加法庭审理C.该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与被告人杨某及其辩护人进行辩论D.该律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段某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考题
李某同王律师签订了一般委托代理合同,聘请王律师代理其进行诉讼。则在诉讼中,王律师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可以()A.和对方当事人和解B.放弃李某提出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C.申请法庭许可证人张某出庭作证D.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
考题
甲是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 则他可以() 。A.委托中国律师甲某为诉讼代理人B.委托美国律师乙某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C.委托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司为诉讼代理人
考题
五、(本题22分)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考题
如果预约上专家号,小军就去医院做检查。只要小军去医院,他一定去找杨医生。除非杨医生不上班,否则李医生不会接待小军。已知,李医生接待了小军,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医生和李医生之间,小军只能选一个
B.小军没有预约上专家号
C.小军找过杨医生,但杨医生不在医院
D.不能确定杨医生是不是上班
考题
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A.辩论原则
B.平等原则
C.处分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合法原则
考题
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A、辩论原则
B、平等原则
C、处分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合法原则
考题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原告吴永军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周某、宋某、吴某、杨某四个证人的证人证言,其中,周某是15岁的中学生,其父亲不让其出庭作证;吴某是吴永军的弟弟;宋某是吴永军代理律师的妻子;杨某是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宋某、吴某、杨某三人均亲自出庭作证。则在上述证人证言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言是( )。A.周某
B.宋某
C.吴某
D.杨某
考题
张律师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赵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李某作为第三方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A、不接受李某的委托B、在征得赵某的同意后,可接受李某的委托C、无须征得赵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李某的委托D、因法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考题
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考题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考题
李某同王律师签订了一般委托代理合同,聘请王律师代理其进行诉讼。则在诉讼中,王律师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可以()A、和对方当事人和解B、放弃李某提出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C、申请法庭许可证人张某出庭作证D、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
考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考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A、茶厂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B、茶厂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C、杨某可以作为诉讼第三人D、杨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考题
吕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王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李某认为吕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吕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吕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吕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经征得王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因委托事由与王某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向李某婉言谢绝委托
考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陈某,男,19周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A、杨某的母亲B、陈某的母亲C、崔某D、刘某
考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考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考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考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周岁;被害人陈某,男,19周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A
杨某的母亲B
陈某的母亲C
崔某D
刘某
考题
单选题(10年真题)张律师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赵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李某作为第三方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 ( )A
不接受李某的委托B
在征得赵某的同意后,可接受李某的委托C
无须征得赵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李某的委托D
因法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考题
问答题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考题
不定项题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考题
单选题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被甲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赵某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张某委托牛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A
张某与李某B
张某、李某与赵某C
张某、李某、赵某与牛律师D
张某、李某、牛律师与甲市A区人民法院
考题
问答题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考题
多选题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各项中,不属于代理的有()。A张某帮助李某转告王某:“李某第二天来王某家购买鸡蛋”B房屋中介公司受赵某委托,促成了赵某与朱某的房屋买卖合同C寄售商店销售寄售商品D牛某受杨某委托,以杨某的名义自市场购买了一批布料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