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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法院批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截至2018年4月1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应清偿给债权人的3 5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的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甲公司认为,有关重整事项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很可能得到法院对重整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决,预计重整收益1 500万元,甲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7年财务报告。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重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重整期间的财务报表
B.在201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重整事项有关的情况
C.在20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1500万元重整收益
D.在重整协议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1500万元的重整收益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甲公司重整事项基本执行完毕,且很可能得到法院对该重整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决,可以判断企业能进行持续经营,可以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重整期间的财务报表,选项A正确;在201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重整事项有关的情况,选项B正确;因重整情况的执行和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在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重整收益,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
更多 “2017年10月,法院批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截至2018年4月1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应清偿给债权人的3 5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的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甲公司认为,有关重整事项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很可能得到法院对重整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决,预计重整收益1 500万元,甲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7年财务报告。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重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重整期间的财务报表 B.在201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重整事项有关的情况 C.在20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1500万元重整收益 D.在重整协议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1500万元的重整收益” 相关考题
考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依法重整,按照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约定,减免债务人甲企业30%的债务,各个债权人均按照原债权70%的比例进行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AB.C三个普通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享有的债权均为100万元(减免后的债权),甲企业执行重整计划时向A债权人清偿了10万元,向B债权人清偿了20万元,向C债权人清偿了60万元,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了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企业破产,下列关于甲企业的该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由于重整计划被宣告终止,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因此之前向A、B、C进行的清偿无效,应退还清偿的财产B.向A、B、C的清偿有效,三位债权人剩余未清偿的部分继续作为破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清偿C.A、B、C在破产清算中依然是以相同的清偿比例公平清偿D.C企业如果想得到剩余的清偿额的话,那么必须等到在破产分配中A和B也得到了60%的清偿比例(同一比例),此时C企业才能继续得到分配

考题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重整,其中欠乙公司无担保货款50万元。在重整期间,乙公司得到10%的货款即5万元,当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乙公司可以继续得到清偿的情形是( )。A.全体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B.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C.全体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D.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考题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 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 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请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 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性银行借贷1 000万元。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族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3)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4)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考题 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考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提出了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的要点之一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30%的债务,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的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由于市场原因,重整未能按计划完成,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公司破产。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重整?说明理由。(2)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非债务人过错的原因使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是否可以宣告甲公司破产?

考题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重整,其中欠乙公司无担保货款50万元。在重整期间,乙公司得到10%的货款,当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乙公司可以继续得到清偿的情形是( )。A.全体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B.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C.全体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D.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考题 某破产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对债权人组的债权至30%清偿率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会获得债权额30%的清偿,分10年清偿。每年偿还3%,重整计划执行1年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获得了3%的部分清偿,债务人不再执行重整计划,应当如何处理错误的是( )。A.法院经管理人申请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 B.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3%的清偿无效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转入清算程序 D.债权人未获清偿的97%的债权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考题 2011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破产受理前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贷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 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12年3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 并分别说明理由。 (3) 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4) 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考题 2×17年10月,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 截至2×18年4月1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应清偿给债权人的25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甲公司认为,有关重整事项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很可能得到法院对该重整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决。预计重整收益800万元。甲公司于2×18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17年财务报告。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有关重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按非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重组期间的财务报表 B.在2×1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重整事项的有关情况 C.在2×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800万元的重整收益 D.在重整协议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800万元的重整收益

考题 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 B.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 C.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 D.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考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8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共计4.5亿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2年内清偿完毕,甲公司于2×18年3月、2×19年3月分别偿还2000万元、2500万元。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2×18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8000万元 B.2×19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0500万元 C.2×18年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D.甲公司应在履行完重整计划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考题 某破产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对债权人组的债权至30%清偿率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会获得债权额30%的清偿,分10年清偿。每年偿还3%,重整计划执行1年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获得了3%的部分清偿,债务人不再执行重整计划,应当如何处理()A、法院经管理人申请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B、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3%的清偿仍然有效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转入清算程序D、债权人未获清偿的97%的债权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考题 多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9年5月按法院裁定进行破产债务重整,2019年9月法院裁定批准了甲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截至2020年1月2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截至2020年4月10日,应清偿给债权人的60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偿还债务属于调整事项B甲公司2019年不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C甲公司2019年应确认部分债务重组收益D甲公司2020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考题 多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X16年5月按法院裁定进行破产债务重整,2X16年9月法院裁定批准了甲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截至2X17年1月2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截至2X17年4月10日,应清偿给债权人的80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A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偿还债务属于调整事项B甲公司2X16年不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C甲公司2X16年应确认部分债务重组收益D甲公司2X17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考题 多选题2017年3月2日,甲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进人破产重整程序。乙公司因向甲公司提供商品,对甲公司享有100万元到期债权,但乙公司因业务繁忙在债权申报期间并未申报债权。2018年1月,甲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全体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4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A对乙公司的债权,甲公司无须承担偿还义务B对乙公司的债权,参考甲公司重整方案,按同性质债权等比例清偿C乙公司的债权由甲公司全额清偿D针对乙公司的债权,重整方案对乙公司也具有法律效力

考题 单选题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 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B 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C 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D 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考题 多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5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共计3亿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年内分3期清偿完毕,甲公司于2×15年3月、2×16年3月和2×17年3月每期分别偿还1000万元。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A2×15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9000万元B2×16年不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C2×17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7000万元D2×17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3000万元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考题 多选题2×14年10月,法院规定量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截至2×15年4月1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应清偿给债权人的35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甲公司认为,有关重整事项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很可能得到法院对该重整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决。预计重整收益1500万元。甲公司于2×15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14年财务报告。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有关重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A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重要期间的财务报表B在2×14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重整事项的有关情况C在2×14年财务报表中确认1500万元的重整收益D在重整协议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1500万元的重整收益

考题 单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6年2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共计2亿元)的普通债权按照2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4年内分4期清偿完毕,每年为一期,每期偿还1/4。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A 甲公司2×16年不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B 甲公司2×16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000万元C 甲公司2×16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6000万元D 甲公司2×16年应确认资本公积4000万元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考题 多选题下列有关甲公司重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可以拒绝债权人D为清偿其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B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不合法C法院无权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D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E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考题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请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性银行借贷1000万元。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4)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