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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 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 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 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A.美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印度法
A.美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印度法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两个外国人在 我国法院起诉离婚这显然属于涉外离婚案件;根据《民诉 意见》第304条规定,本题中的离婚问题我国法院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我国法律。
更多 “.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 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 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 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A.美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印度法” 相关考题
考题
中国男子胡明1990年与英国女子维多利亚在英国伦敦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英国0 1999年胡明向英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英国法院判决解除胡明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婚姻关系.2003年胡明回中国工作,同年结识了中国女子江珊,2006年二人准备再婚,胡明遂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假设我国与英国之间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法院拒绝承认英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理由?( )A.胡明与维多利亚未在中国境内结婚B.作出判决的英国法院对胡明和维多利亚的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C.该离婚判决是在维多利亚缺席但其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做出的D.英国法院未适用中国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题
中国公民A与甲国公民B在丁国结婚,后A去乙国工作并有住所,在丙国工作期间去世。A之子女因其动产继承发生纠纷,其前妻的子女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假设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依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案应当适用何国法律?( )A.中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是中国法B.甲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是甲国籍人C.乙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在乙国D.丁国法,因为A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丁国
考题
英国国籍的男子查尔斯(经常居所地为英国)和美国国籍的女子希拉里(经常居所地为温哥华)2009年在加拿大的温哥华结婚,2010年共同到中国北京中外合资公司因特尔公司工作。201 1年3月,查尔斯向我国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我国法院受理本案后,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本案的结婚条件,应当分别适用具有英国国籍的查尔斯的本国法,和具有美国国籍的女子希拉里的本国法B.本案的结婚条件,应当适用加拿大法C.本案的结婚手续,符合加拿大法律的,应当认为结婚手续合法有效D.本案的离婚法律适用,应当适用中国法
考题
2008年中国公民张某与赵某在瑞士结婚,后因为工作原因赵某决定定居在瑞士,而张某也因为某些原因到加拿大定居。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实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若赵某在瑞士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赵某可以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B.若张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处理该离婚案件应当适用我国法C.若张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关于二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动产适用中国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D.赵某向瑞士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获得一项生效的离婚判决,赵某向我国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若我国与瑞士不存在任何条约及互惠关系,则我国应当拒绝该申请
考题
美国人甲和法国人乙夫妇久居日本,二人2015年来华投资经商。工作的分歧导致两人在半后在中国协议离婚,为了离婚便利双方协议选择适用与当事人无关的某国法律。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美国法,因为丈夫的国籍为美国籍
B.双方可以无限制地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C.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为受理案件的法律所在地
D.应适用日本法,因为那里有双方共同的经常居所
考题
★ 美国人甲和法国乙夫妇2003年来华投资经商,此前二人长期在韩国住酒店,并在那里有经常居所。2006年,两人在中国协议离婚,为了离婚便利双方协议选择适用与当事人无关的某国法律,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应适用美国法,因为丈夫的国籍为美国
B.双方不能无限制地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C.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为受理案件的法律所在地
D.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那里有双方共同的经常居所
考题
定居B国的A国女子因和她的中国丈夫感情不合而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丈夫认为两人感情并非确已破裂,不同意离婚。关于两人离婚实质要件的问题,我国法院适用()解决。A、中国法律B、A国法C、B国法D、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考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考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考题
1981年在中国国内结婚、后于1983年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王某和刘某,在阿根廷和中国境内都有财产。因为婚姻纠纷在阿根廷申请离婚,但由于阿根廷婚姻法当时尚不准离婚,只能于1985年按照该国法律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后来王某仍然留在阿根廷,并加入了阿根廷国籍,而刘某回到国内。王某后来也回到国内,并与另一中国女子李某结婚。1989年刘某向其原来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要求王某支付自1983年至今的生活费XX元,并应由被告承担其离婚后每月抚养费XX元。
对于刘某提出的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
考题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考题
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A、美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印度法
考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考题
两甲国人在中国准备离婚,两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在乙国。关于法律适用,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两人如协议离婚,可依意思自治原则无限制地选择适用的法律B、如两人选择去中国某法院离婚,应当适用中国法律C、如两人协议离婚,但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律D、两人协议离婚应协议选择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考题
多选题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改编]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律
考题
多选题两甲国人在中国准备离婚,两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在乙国。关于法律适用,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两人如协议离婚,可依意思自治原则无限制地选择适用的法律B如两人选择去中国某法院离婚,应当适用中国法律C如两人协议离婚,但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律D两人协议离婚应协议选择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考题
单选题美国人皮特和英同人珍妮夫妇在华工作。来华之前,两人在印度工作并有惯常居所,在我国工作期间,皮特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我国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 )A
美国法B
英国法C
印度法D
中国法
考题
单选题美国人甲和法国乙夫妇2003年来华投资经商,此前二人长期在韩国住酒店,并在那里有经常居所。2006年,两人在中国协议离婚,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应适用美国法,因为丈夫的国籍为美国B
应适用法国法,因为妻子的国籍为法国C
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为受理案件的法律所在地D
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那里有双方共同的经常居所
考题
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对下列哪些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A在中国有住所的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法国人在中国法院要求离婚B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C在美国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D一方在美国法院起诉离婚,而在中国的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的
考题
多选题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考题
单选题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A
美国法B
英国法C
中国法D
印度法
考题
问答题1991年在中国国内结婚、后于1993年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某甲和某乙,在阿根廷和中国境内都有财产。因为婚姻纠纷在阿根廷申请离婚,但由于阿根廷婚姻法当时尚不准离婚,只能于1995年按照该国法律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后来甲仍然留在阿根廷,并加入了阿根廷国籍,而乙回国内。甲后来也到国内,并与另一中国女子丙结婚。1999年乙向其原来住所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并要求甲支付自1993年至今的生活扶养费15万元。请问:(1)判断甲与乙之间婚姻有效性的准据法是哪一国法律?甲与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2)对于乙提出的离婚的请求,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为什么。(3)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扶养费的诉讼请求,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处理。(4)如果,在甲死亡前,乙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求,而在甲死亡后,乙和丙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考题
单选题定居B国的A国女子因和她的中国丈夫感情不合而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丈夫认为两人感情并非确已破裂,不同意离婚。关于两人离婚实质要件的问题,我国法院适用()解决。A
中国法律B
A国法C
B国法D
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考题
问答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试问:(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考题
多选题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在国内经常居住的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E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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