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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 (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 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査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 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 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 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 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 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 “此票据巳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査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 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 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 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 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 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 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 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 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 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 有哪些错误之处?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査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 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 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 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 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 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 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 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 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 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 有哪些错误之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找出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错误,这就要求考生对刑事诉讼的侦査程序 与审判程序有完整、清晰的掌握,难度较大。对于侦查活动,考生应着重掌握侦査行为、侦 査羁押期限(如果题目中出现时间,则极有可能涉及超期羁押的问题,在阅读题目时一定要 注意)和侦查监督。对于审判活动,应着重掌握证据规则、二审程序、发回重审情形下的合 议庭组成等。
考生可以预先通览一遍材料,了解材料主要内容,然后认真分析材料,提炼出要点,对 比法律规定找出其中违法的情形。找到一处错误,便在试卷上拿铅笔做一个标记,或者写在 稿纸上,以免遗漏。
首先,分析侦查阶段:
根据《高检规则》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 物品之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照 片不得少于五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在本案中,侦查 人员只是拿搜查出的十一张票据让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显然不符合混合辨认规则。
证据应当采用合法手段收集,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刑讯逼供或威吓等手段取得的 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在本案中,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声称“顽固下去没有好处”, 通过“语言的恐吓”逼迫其认罪。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显然不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
案例中提到“律师”,首先要想到律师介人诉讼的时间,区分自诉和公诉,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的时间以及可以申请律师辩护的人的主体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 胞兄弟姊妹。因此,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妻子当然有权为杨某委托辩护人,只要杨某的妻子与该律师签订了辩护委托书,这个委托辩护就是合法有效的,侦查机关以委托书没有杨某签名 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与法不合。 其次,分析审判阶段:
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 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 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据此可知,对于 新的犯罪事实,法院应该建议检察院补充材料或变更起诉,而不能直接审理。
起诉书与公诉词都是检察机关起诉的文书,公诉词对起诉书进行补充和阐发,进一步在 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因此,公诉词不能超出起诉书指控的范 围。在本案中,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但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 公诉词的范围超过了起诉书的认定。
《刑诉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 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本案中,审判长王某在未经开庭质证的情况下,就将 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违反了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 证等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 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 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在本案中,县人民法院指派 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 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规定。
考生在分析完本案中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错误后,根据阅读时所作的标记进行梳 理,然后按照题目所给信息的顺序依次将错误列出。
1.侦查人员组织李某和许某同时辨认,违反了个别辨认规则。
2.侦查人员组织三犯罪嫌疑人仅对涉案票据辨认,违反了混合辨认规则。
3.侦查人员组织杨某的辨认,采取言语威胁手段,违反法律规定。
4.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律师会见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5.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涉嫌收受贿赂,应当由检察院追加起诉,而不应直接审理。
6.公诉词只能是对起诉书的补充与解释,不能超出起诉书中所作指控。
7. —审审判长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并没有在开庭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证据,违反了证 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8.县人民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 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 行审判的规定。
本题要求考生找出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错误,这就要求考生对刑事诉讼的侦査程序 与审判程序有完整、清晰的掌握,难度较大。对于侦查活动,考生应着重掌握侦査行为、侦 査羁押期限(如果题目中出现时间,则极有可能涉及超期羁押的问题,在阅读题目时一定要 注意)和侦查监督。对于审判活动,应着重掌握证据规则、二审程序、发回重审情形下的合 议庭组成等。
考生可以预先通览一遍材料,了解材料主要内容,然后认真分析材料,提炼出要点,对 比法律规定找出其中违法的情形。找到一处错误,便在试卷上拿铅笔做一个标记,或者写在 稿纸上,以免遗漏。
首先,分析侦查阶段:
根据《高检规则》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 物品之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照 片不得少于五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在本案中,侦查 人员只是拿搜查出的十一张票据让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显然不符合混合辨认规则。
证据应当采用合法手段收集,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刑讯逼供或威吓等手段取得的 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在本案中,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声称“顽固下去没有好处”, 通过“语言的恐吓”逼迫其认罪。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显然不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
案例中提到“律师”,首先要想到律师介人诉讼的时间,区分自诉和公诉,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的时间以及可以申请律师辩护的人的主体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 胞兄弟姊妹。因此,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妻子当然有权为杨某委托辩护人,只要杨某的妻子与该律师签订了辩护委托书,这个委托辩护就是合法有效的,侦查机关以委托书没有杨某签名 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与法不合。 其次,分析审判阶段:
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 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 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据此可知,对于 新的犯罪事实,法院应该建议检察院补充材料或变更起诉,而不能直接审理。
起诉书与公诉词都是检察机关起诉的文书,公诉词对起诉书进行补充和阐发,进一步在 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因此,公诉词不能超出起诉书指控的范 围。在本案中,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但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 公诉词的范围超过了起诉书的认定。
《刑诉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 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本案中,审判长王某在未经开庭质证的情况下,就将 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违反了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 证等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 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 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在本案中,县人民法院指派 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 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规定。
考生在分析完本案中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错误后,根据阅读时所作的标记进行梳 理,然后按照题目所给信息的顺序依次将错误列出。
1.侦查人员组织李某和许某同时辨认,违反了个别辨认规则。
2.侦查人员组织三犯罪嫌疑人仅对涉案票据辨认,违反了混合辨认规则。
3.侦查人员组织杨某的辨认,采取言语威胁手段,违反法律规定。
4.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律师会见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5.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涉嫌收受贿赂,应当由检察院追加起诉,而不应直接审理。
6.公诉词只能是对起诉书的补充与解释,不能超出起诉书中所作指控。
7. —审审判长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并没有在开庭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证据,违反了证 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8.县人民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 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 行审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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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出纳员张某6月10日经办了三项业务:(1)收到单位从外地购物的发展,发现发票金额为30000元,实际支付金额为25000元,两者不一致,便在发票上作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2)销售给外单位的商品发生退回,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退款10000元,张某据退货发票记账联予以退款,并以此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之后。(3)为单位职工办理了购物发票的报销手续,该发票未盖对方单位公章。下列各项对张某以上做法认定正确的有( )。A.(1)做法不对B.(2)做法正确C.(3)做法不对D.以上做法均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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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 )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A.某企业为一客户虚开销货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20%收取好处费B.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用“消字灵”修改为80万元C.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6000元涂改为8000元D.购货单位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购货单位名称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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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公司2007年发生了下列事项:(1)1月,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某,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任出纳,原出纳张某调到销售科。李某与张某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因会计科长出差,由公司临时指定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交接中李某发现存在“白条顶库”问题,即电话向财务科长汇报,财务科长指示他先办理完交接手续,再对“白条顶库”问题逐个查清处理。随后,李某、张某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2)4月,李某在办理报销工作时,发现采购科送来报销的3张由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有更改现象:其中2张发票分别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外1张发票被更改了金额;该3张发票的更改处均盖有供货方的业务印章。尽管李某开始有些犹豫,但考虑到3张发票已经本公司总经理、财务科长签字同意,最后均予以报销。(3)12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原出纳张某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李某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某认为既然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李某与张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2)李某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并指出应如何处理。(3)原出纳张某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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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7 .某单位出纳员张某6 月i 0 日经办了三项业务:( 1 ) 收到单位从外地购物的发票,发现发票金额为3 0 0 0 0 元,实际支付金额为2 5 0 0 0 元,两者不一致,便在发票上做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2 ) 销售给外单位的商品发生退回,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退款i 0 0 0 0 元,张某据退 货发票记账联予以退款,并以此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3 ) 为单位职工办理了购物发票的报销手续,该发票未盖对方单位公章。 下列各项对张某以上做法认定正确的有( ) 。A .( 1 ) 做法不对B . ( 2 ) 做法正确C .( 3 ) 做法不对D .以上做法均不对
考题
某单位业务人员张某在一家酒店招待业务单位人员,发生招待费8000元。事后,他将酒店开出的发票金额改为18000元,并作为报销凭证进行了报销。张某的行为属于( )。A.伪造会计凭证行为B.变造会计凭证行为C.做假账行为D.违反招待费报销制度行为
考题
三、(本题20分)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问题: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
考题
根据材料回答1~2题:A公司2011年发生了下列事项: (1)1月,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某,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任出纳,原出纳张某调到销售科。李某与张某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因会计科长出差,由公司临时指定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交接中李某发现存在“白条顶库”问题,即电话向财务科长汇报,财务科长指示他先办理完交接手续.再对“白条顶库”问题逐个查清处理。随后,李某、张某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 (2)4月,李某在办理报销工作时,发现采购科送来报销的3张由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有更改现象:其中2张发票分别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外1张发票被更改了金额;该3张发票的更改处均盖有供货方的业务印章。尽管李某开始有些犹豫,但考虑到3张发票已经本公司总经理、财务科长签字同意,最后均予以报销。 (3)12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原出纳张某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李某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某认为既然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 李某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B.李某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符合规定 C.李某应对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 D.李某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拒收.不予报销
考题
根据材料回答1~2题:光华公司是一家股份公司,2011年度发生了以下部分事项: (1)3月10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货物,收到发票后,经办人员刘某发现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相符,于是将发票金额改为实际金额并盖章。 (2)4月15日,公司从事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李某休产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王某临时顶替一下其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3)5月17日,公司供销人员杨某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500元,同时将多余现金100元退回给出纳员王某,王某随即退还给杨某600元借款收据。 (4)6月21日,公司销售人员招待客户,发生招待费800元,事后,他将酒店开出的收据金额改为1800元,并作为报销凭证进行了报销。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于金额错误的发票,刘某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更正为正确金额,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B.退回发票,由对方单位改正后加盖其财务专用章 C.退回发票,由对方单位重新开具 D.不得在发票上更正
考题
2009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某事业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部分会计凭证与后附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且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涉及金额较大。
(2)由于人手紧张,会计王某同时兼任该单位出纳。
(3)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是该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妻子。
(4)该单位两套账簿,一套账簿用于向外报送财务数据,另一套账簿用于内部核算。
对于事项(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张某不得担任该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B、张某可以担任该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C、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D、张某不得在该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考题
业务员汪某到商店采购礼品,示意售货员李某开具“办公用品”的假发票到本单位报销。本事例中()。A、汪某、李某都应承担会计法律责任B、李某应承担会计法律责任C、汪某、李某都不承担会计法律责任
考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是()。A、某公司为一客户虚开销货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好处费B、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用“消字灵”修改为80万元报账C、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7000元涂改为9000元D、购货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考题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组织对杨某进行辨认。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让3名被害人一起对杨某进行辨认B、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为1人C、让杨某混在其他4人当中被辨认D、没有给辨认人任何的暗示
考题
某局刑警大队侦查人员张某、王某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先后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朱某进行了讯问,因杨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即采取不让其睡觉的体罚方法获取了杨某的口供。按照杨某的口供,张某、王某在杨某家中提取了抢劫所用的匕首,并根据杨某供述的抢劫地点调取了被抢劫银行的监控录像,其间,侦查人员张某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系自己的初中同学,遂要求回避。本案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是()。A、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匕首B、朱某的讯问笔录C、杨某的讯问笔录D、按照杨某的供述,调取的银行监控录像资料
考题
单选题2009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某事业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部分会计凭证与后附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且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涉及金额较大。
(2)由于人手紧张,会计王某同时兼任该单位出纳。
(3)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是该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妻子。
(4)该单位两套账簿,一套账簿用于向外报送财务数据,另一套账簿用于内部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针对事项(1)中“单位在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的问题,其后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为()。A
由发票经手人补填单位名称并作出文字说明B
由发票出具单位补正并加盖单位印章C
由该单位更正并加盖单位印章D
由该单位更正并由检查组确认
考题
多选题下列( )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A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修改为80万元的报账B某企业为一客户虚开销货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20%收取好处费C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6000元涂改为8000元D购货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考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有( )。A某公司为一客户虚开假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15%收取好处费B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涂改为80万元报账C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金额10000元涂改为40000元D购货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考题
不定项题2009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某事业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
(1)该单位两套账簿,一套账簿用于向外报送财务数据,另一套账簿用于内部核算。
(2)由于人手紧张,会计王某同时兼任该单位出纳。
(3)部分会计凭证与后附发票上的金额不一致,且发票未填写单位名称,涉及金额较大。
(4)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是该单位负责人李某的妻子。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1—65小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针对事项(3)中“单位在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的问题,其后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为()。A由发票经手人补填单位名称并做出文字说明B由发票出具单位补正并加盖单位印章C由该单位更正并加盖单位印章D由该单位更正并由检查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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