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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出正确答案)
关于公民住所的确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 B、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 C、公民只要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该地即属于其经常居住地
- D、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参考答案
更多 “关于公民住所的确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B、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C、公民只要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该地即属于其经常居住地D、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相关考题
考题
第三者的长期居住地是法院判决赔付的依据之一,根据《民法通则》,以下关于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不除外B、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C、住所地按最近的有相关证明的地址确定,如租房合同等D、经常居住地按最近一年居住时间最长的地址确定,但要提供相关证明
考题
下列关于当事人住所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人以他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B.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C.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D.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住所地视为住所
考题
关于自然人的住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一般情况下,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B.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C.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D.住所在民法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居所与住所不同,住所可以有多个,而居所只有一个
考题
下列关于公司住所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有()。A.公司住所可以在国外
B.公司可以登记多个住所
C.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住所
D.公司分支机构以其主要业务经营地为住所
E.公司住所的确定以登记为要件
考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B、公民下落不明应满2年C、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起算时间自公民音讯消失之日起计算D、在战争期间,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计算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考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住所的论述,错误的是( )。A
公司以他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B
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机关的依据C
公司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D
公司设有分公司的,以分公司住所地为住所
考题
单选题关于公司住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B
设有分支机构的,以总公司的所在地为住所C
公司住所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D
最多允许登记两个公司住所
考题
多选题下列关于公司住所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拥有所有权的文件B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C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公司自行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考题
不定项题甲国、乙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丙国为非成员国。根据该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甲国有住所的丙国公民在乙国可以享有国民待遇B在乙国没有住所的甲国公民在乙国可以享有国民待遇C在丙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在甲国可以享有国民待遇D在丙国有住所的甲国公民在乙国可以享有国民待遇
考题
单选题下面关于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说法正确的是()。A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住所地地人民法院管辖D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住所地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题
多选题下列关于宣告失踪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B公民下落不明应满2年C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起算时间自公民音讯消失之日起计算D在战争期间,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计算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考题
多选题关于居所和住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居所只有一个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监护人的住所为住所C住所可以有多个D凡公民居住的场所均为居所E居所和住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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