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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
A
对
B
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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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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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题干中描述的特权即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是一种治外法权。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第13条的规定是领事裁判权制度在中国的开端,它承认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破坏了中国独立自主的司法主权。自此以后,许多西方国家援引最惠国条款,也取得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题
以下不属于国际法上事实上承认的法律后果的是、()A、实现关系正常化,建立外交关系及领事关系B、承认被承认国或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C、承认被承认国国家财产和行为享受行政和司法豁免权,以及处理在国外财产的权利D、缔结非政治性条约
考题
王钰、杨洁敏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阿根廷。因发生婚姻纠纷,阿限廷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4年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给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的复函指出: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沾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根廷有关方面申请承认.如果当事人要想取得在国内离婚的效力,必须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请用国际私法理论解释我国为什么不承认和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
考题
边某和王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巴西。因发生婚姻纠纷,巴西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6年按巴西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巴西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我国应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王钰、杨洁敏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阿根廷。因发生婚姻纠纷,阿限廷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4年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给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的复函指出: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沾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根廷有关方面申请承认.如果当事人要想取得在国内离婚的效力,必须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请用国际私法理论解释我国为什么不承认和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
考题
问答题边某和王某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巴西。因发生婚姻纠纷,巴西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6年按巴西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巴西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我国应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1949年.前美国驻北平总领事柯乐伯曾以“总领事”身份写信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信件被原封不动地退回。这表明()。A
美国承认新中国为合法政府B
新中国不承认美国与国民党政府建立的外交关系C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不需要美国承认D
新中国要清除帝国主义的残余势力
考题
单选题关于名誉领事,我国的态度是()A
派遣但不接受名誉领事B
不派遣但接受名誉领事C
既不派遣也不接受名誉领事D
即派遣也接受名誉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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