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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学习《谈读书》时,教师提出了如下要求:“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这句话,并尝试用自己的语言把它表述出来。”对该环节的设计意图,分析正确的是( )。
A
分析作者使用的排比论证方式,所说道理十分显豁,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
B
分析作者使用的比喻论证方式,这样说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C
分析作者使用的对比论证方式,这样使说理更加全面、有力
D
分析作者使用的道理论证方式,使说理更概括、更深入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才干犹如自然花草”是一处明显的比喻。
“才干犹如自然花草”是一处明显的比喻。
更多 “单选题学习《谈读书》时,教师提出了如下要求:“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这句话,并尝试用自己的语言把它表述出来。”对该环节的设计意图,分析正确的是( )。A 分析作者使用的排比论证方式,所说道理十分显豁,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B 分析作者使用的比喻论证方式,这样说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C 分析作者使用的对比论证方式,这样使说理更加全面、有力D 分析作者使用的道理论证方式,使说理更概括、更深入” 相关考题
考题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将鱼与熊掌进行对比,提出了他的主张:当二者不能两全时,应舍生取义。B.作者运用了比喻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和道理论证证明自己的观点。C.屈原纵使路途再漫长,也要上下求索,终遭奸臣毁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怀着悲愤投入汨罗江。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孟子舍生取义这一主张。D.继孔子之后著名的儒家大师孟子,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富有哲理的名言,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等。
考题
论证有效性分析。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等等。)
考题
材料:从一般视角看,充分陈述法律理由有助于促进公正,但本书(《司法的逻辑:实践中的方法与公正》)作者却提出:司法中是应该作出法律论证,但这种法律论证不应该追求“充分”。为什么?首先,“充分”是指除了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和一般形式逻辑推理加以论证这两种方式之外,对其他辅助性论证资源的大量使用,辅助性论证资源则主要包括说理方法、经验常识、法律原理。多数情况下,仅仅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及一般形式逻辑推理,这种论证只会让人感到“本来如此”,而要实现“很有道理”的论证,则势必需要不断地使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等。 然而,作者经过研究后发现:其一,人们关于“说理方法”的日常经验,本身就是复杂的,比如中国古代的许多经典文本,以模糊思维和飘逸说理为特征,典型如《论语》《老子》,而西方许多经典文本,却以分析思维和精细说理为特征,两种思维说理明显不同;其二,日常生活的论证语境和法律过程的论证语境存在较大区别,后者比前者更凸显利益以及是非立场的纠葛,参与者及旁观者对后者中的论证,审视、期待、要求显然更高,从“经验常识”展开理由论证,总会引发新的疑问和追问;其三,在法学话语及法律实践话语中,“法律原理”的争论不胜枚举,在中国法学甚至世界法学中,几乎难以看到一个法律原理未曾遭遇反论,且法律原理常涉及规范问题,注定在价值上有主观性。 因此,作者的结论是:法律论证是否充分与争议的化解、裁判的正当性、司法公正之间均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单纯”的法律论证,仅适用细节化的法律规定及一般形式逻辑,以展现法律裁判的理由,是最理想的,它清晰明确、难以质疑,几乎能最好、最有效地抵挡外部裁判异议。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A.中西方的说理方式不尽相同
B.让人感到“本来如此”的法律论证方式其实是最有效的
C.使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会使法律论证“很有道理”
D.日常生活的论证语境更强调利益的诉求
考题
材料:从一般视角看,充分陈述法律理由有助于促进公正,但本书(《司法的逻辑:实践中的方法与公正》)作者却提出:司法中是应该作出法律论证,但这种法律论证不应该追求“充分”。为什么?首先,“充分”是指除了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和一般形式逻辑推理加以论证这两种方式之外,对其他辅助性论证资源的大量使用,辅助性论证资源则主要包括说理方法、经验常识、法律原理。多数情况下,仅仅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及一般形式逻辑推理,这种论证只会让人感到“本来如此”,而要实现“很有道理”的论证,则势必需要不断地使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等。 然而,作者经过研究后发现:其一,人们关于“说理方法”的日常经验,本身就是复杂的,比如中国古代的许多经典文本,以模糊思维和飘逸说理为特征,典型如《论语》《老子》,而西方许多经典文本,却以分析思维和精细说理为特征,两种思维说理明显不同;其二,日常生活的论证语境和法律过程的论证语境存在较大区别,后者比前者更凸显利益以及是非立场的纠葛,参与者及旁观者对后者中的论证,审视、期待、要求显然更高,从“经验常识”展开理由论证,总会引发新的疑问和追问;其三,在法学话语及法律实践话语中,“法律原理”的争论不胜枚举,在中国法学甚至世界法学中,几乎难以看到一个法律原理未曾遭遇反论,且法律原理常涉及规范问题,注定在价值上有主观性。 因此,作者的结论是:法律论证是否充分与争议的化解、裁判的正当性、司法公正之间均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单纯”的法律论证,仅适用细节化的法律规定及一般形式逻辑,以展现法律裁判的理由,是最理想的,它清晰明确、难以质疑,几乎能最好、最有效地抵挡外部裁判异议。
根据文意,下列关于“单纯”的法律论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仅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和一般形式逻辑推理加以论证
B.论证不充分,难以让人信服
C.多数情况下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D.比较清晰明确,不容置疑
考题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__。A.中西方的说理方式不尽相同
B.让人感到“本来如此”的法律论证方式其实是最有效的
C.使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会使法律论证“很有道理”
D.日常生活的论证语境更强调利益的诉求
考题
材料:从一般视角看,充分陈述法律理由有助于促进公正,但本书(《司法的逻辑:实践中的方法与公正》)作者却提出:司法中是应该作出法律论证,但这种法律论证不应该追求“充分”。为什么?首先,“充分”是指除了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和一般形式逻辑推理加以论证这两种方式之外,对其他辅助性论证资源的大量使用,辅助性论证资源则主要包括说理方法、经验常识、法律原理。多数情况下,仅仅运用细节化的明确法律规定及一般形式逻辑推理,这种论证只会让人感到“本来如此”,而要实现“很有道理”的论证,则势必需要不断地使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等。 然而,作者经过研究后发现:其一,人们关于“说理方法”的日常经验,本身就是复杂的,比如中国古代的许多经典文本,以模糊思维和飘逸说理为特征,典型如《论语》《老子》,而西方许多经典文本,却以分析思维和精细说理为特征,两种思维说理明显不同;其二,日常生活的论证语境和法律过程的论证语境存在较大区别,后者比前者更凸显利益以及是非立场的纠葛,参与者及旁观者对后者中的论证,审视、期待、要求显然更高,从“经验常识”展开理由论证,总会引发新的疑问和追问;其三,在法学话语及法律实践话语中,“法律原理”的争论不胜枚举,在中国法学甚至世界法学中,几乎难以看到一个法律原理未曾遭遇反论,且法律原理常涉及规范问题,注定在价值上有主观性。 因此,作者的结论是:法律论证是否充分与争议的化解、裁判的正当性、司法公正之间均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单纯”的法律论证,仅适用细节化的法律规定及一般形式逻辑,以展现法律裁判的理由,是最理想的,它清晰明确、难以质疑,几乎能最好、最有效地抵挡外部裁判异议。
上文中提及的“本书作者”对司法中充分进行法律论证的态度是______。A.赞成
B.不赞成
C.不置可否
D.怀疑
考题
单选题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比较分析来论证论点运用的是()A
算账说理B
据事说理C
对比说理D
论辩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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