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张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A

张某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B

张某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C

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D

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更多 “多选题张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A张某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B张某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C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D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相关考题
考题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3个月的身孕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考题 下列情形当中,用人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张某,患职业病但并未丧失劳动能力B、王某,休假期间外出游玩时遭遇车祸,正在住院治疗C、李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D、孙某,尚在哺乳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考题 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张某怀孕的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考题 张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A.张某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B.张某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C.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D.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考题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3个月身孕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考题 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考题 在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 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3个月的身孕 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考题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的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考题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B.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钱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D.王某因怀孕无法胜任工作

考题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的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考题 (2016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 下列情形中 ,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B.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钱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D.王某因怀孕无法胜任工作

考题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的 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考题 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考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C、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考题 某企业招用张某为职员,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该企业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A、张某患病住院B、张某与一同事人际关系紧张,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C、张某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D、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考题 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张某怀孕的(29条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法第25条即使存在第29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考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3个月的身孕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考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是()A、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考题 多选题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张某怀孕的(29条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法第25条即使存在第29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考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的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考题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C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考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的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考题 多选题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A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E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考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B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钱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王某因怀孕无法胜任工作

考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A张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B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贵任C钱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D王某因怀孕无法胜任工作

考题 多选题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考题 单选题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如果海员(),海员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Ⅱ.严重失职,给海员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Ⅲ.因违章被处罚; Ⅳ.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A Ⅰ、Ⅱ、ⅣB Ⅰ~ⅣC Ⅱ~ⅣD Ⅰ~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