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龙无目》中县令用多少张席子将死龙盖住?
A
四十
B
六十
C
八十
D
一百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 “单选题()《龙无目》中县令用多少张席子将死龙盖住?A 四十B 六十C 八十D 一百” 相关考题
考题
眼用糖皮质激素可起到抗炎、抗过敏的治疗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抗炎效力:泼尼松龙地塞米松氟米龙氢化可的松B、抗炎效力:地塞米松泼尼松龙氟米龙氢化可的松C、抗炎效力:地塞米松氟米龙泼尼松龙氢化可的松D、抗炎能力:泼尼松龙氟米龙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
考题
关于激素与妊娠的说法错误的是()
A.妊娠期应用激素对母婴无额外的不良影响B.泼尼松龙和甲泼龙不能通过胎盘C.泼尼松龙和甲泼龙可用于治疗孕妇的疾病D.泼尼松龙和甲泼龙通过胎盘后转化为相对无活性的11-酮基形式
考题
2008年6月11日晚8时许,王某、李某与龙某等人在回住处途中,与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郑某回到其打工的公司后,将冲突告诉同在该公司打工的老乡张某,张即通过龙某打电话联系李某,双方约定通过打架的方式解决纠纷。当晚11时许,张某纠集了老乡共30余人,龙某、李某也纠集了何某等10余人,双方均持铁棒等凶器至斗殴地点。龙某一方见对方人多,遂逃离现场,张某一方即追赶。张某、郑某及彭某、向某等人追赶上龙某,张某等人对龙某进行殴打。龙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张某、郑某及彭某等即在池塘边捡起石块向池塘内冒出头的龙某投掷,使龙的头部不能浮出水面,致龙某因溺水死亡。本案中,张某、郑某及彭某应定( )。A.聚众斗殴罪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D.不构成罪
考题
李强与张龙创办了一家微型企业,企业股份归两人所有,且两人所占股份比为3∶2。后来,王伟也决定加盟,他花28000元从李强和张龙那取得了50%的股份。若此时,张龙的股份为王伟的60%,那么李强从王伟那获得了多少元的股金?A.12600
B.16800
C.18600
D.22400
考题
问答题原告刘明明,士,现年36岁,系北京市某单位会计。被告人张金,男.现年40岁,系北京市某中学教师。刘明明与张金经人介绍于1993年5月认识.同年12月份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张龙,现年8岁。因刘明明有外遇,夫妻关系出现危机,2002年5月,刘明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查明刘明明与张会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遂判决离婚。儿子张龙由张金抚养,刘明明每月给付儿子生活费、教育费1 50元.同时判定刘明明可每周探望张龙一次。离婚后,刘明明如期如数络付抚养费,张金亦能妥善安排刘明明探视张龙;节假日张龙也可以在刘明明家住一:日。后来刘明明与同事利某结婚,张金认为刘明明对儿子有“拉拢”之嫌,觉得刘明明有可能“抢走”儿子。从2003年3月份到8月份,张金以刘明明探望儿子会影响儿子学习为由拒绝刘明明探望,甚至连刘明明送给儿子的书包、文具都被张金扔进垃圾箱,不允许张龙使用。张龙也数次哭闹着要求看妈妈,张金非但不让,还骗张龙说刘明明已向其声明不要张龙了。刘明明思念儿子,精神受到严重打击,2003年10月,刘明明向人民法院诉请强制执行有关判决,保障其对张龙的探望权。 问:(1)张金拒绝刘明明探望张龙,这种作法是否合法? (2)如何保障刘明明对张龙的探望权?
考题
单选题如果用《周易》解释《过秦论》中“攻守之势异也”,应该是()。A
亢龙有悔B
见龙在田C
潜龙勿用D
终日乾乾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