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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原告威尔顿,美国阿肯色州居民,在沙特阿拉伯短暂停留时,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拥有的、由被告雇员驾驶的卡车相撞,原告受重伤。事发后,原告回到美国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拉伯石油公司给予损害赔偿。法院确定适用作为侵权行为地法的沙特法.从而要求威尔顿提交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有关法律.威尔顿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提供。  问:(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基本问题?  (2)依照英美普通法系的惯常做法,本案纽约州法院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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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问答题原告威尔顿,美国阿肯色州居民,在沙特阿拉伯短暂停留时,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拥有的、由被告雇员驾驶的卡车相撞,原告受重伤。事发后,原告回到美国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拉伯石油公司给予损害赔偿。法院确定适用作为侵权行为地法的沙特法.从而要求威尔顿提交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有关法律.威尔顿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提供。  问:(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基本问题?  (2)依照英美普通法系的惯常做法,本案纽约州法院当如何处理?” 相关考题
考题 方法被侵权后,在诉讼中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由法院指定原告或被告

考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8 题:原告陈策出差常住被告邵芬工作的旅馆,便与被告邵芬相识并同邵芬的丈夫田勇也很熟。2001年某日,陈策又出差住宿,邵芬请原告到家吃饭时向其借钱5000元买车,陈同意了,被告邵、田为原告陈留下借据。3个月之后,原告在向被告二人索要欠款时,被告提出用摩托车作价5000元来抵债,原告同意。被告邵芬从原告手中要回了借条。事后,原告因驾驶摩托车被他人撞坏不能使用,于2003年7月起诉,以被告二人所写5000元借据的复印件为证据,要求二人还款。第 97 题 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属于( )。A.原始证据B.派生证据C.直接证据D.间接证据

考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考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平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李名欠下了他5000元未还。被告李名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平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众的收条都是反证

考题 在疏忽之诉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有合同关系,但原告对被告的疏忽负有举证责任。()

考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的是( )。A.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考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A. 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B.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C.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D. 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考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B、一律“原告就被告”C、“被告就原告”为主,“原告就被告”为辅D、一律“被告就原告”

考题 方法被侵权后,在诉讼中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由法院指定原告或被告

考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诉的是()。A、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B、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C、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D、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考题 在以疏忽说为由提起诉讼时,()。A、原告可以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B、原告不能从各个方面证明被告有疏忽C、原告与被告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考题 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A、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B、不能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C、由法庭强制被告提供D、由原告申请法庭要求被告提供

考题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有哪方负举证责任()A、原告B、被告C、原告或者被告都可以D、由法院依职权调取

考题 普通地域管辖通常适用的原则是()。A、原告就被告B、被告就原告C、由原告和被告协商D、由人民法院指定

考题 单选题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  )。A “原告就被告”原则B “被告就原告”原则C “原告或被告”原则D “原告与被告”原则

考题 单选题产品发明专利被侵权后,在诉讼中,一般由()负举证责任。A 原告B 法院指定的原告或被告C 原告和被告D 被告

考题 单选题依美国产品责任法在以违反担保为理由诉讼时,对原告的有利之处在于,他只需证明(  )。A 产品有缺陷B 与被告有合同关系C 被告未尽合理注意D 产品缺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

考题 单选题普通地域管辖通常适用的原则是()。A 原告就被告B 被告就原告C 由原告和被告协商D 由人民法院指定

考题 单选题方法被侵权后,在诉讼中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A 原告B 被告C 原告和被告D 由法院指定原告或被告

考题 问答题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考题 问答题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考题 问答题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考题 问答题(09、07年真题)原告威尔顿是美国阿肯色州的居民,在沙特阿拉伯短暂停留时,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所拥有的、由被告雇员所驾驶的卡车相撞,原告威尔顿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回到美国治伤。伤愈后.原告向阿肯色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给予损害赔偿。法院要求威尔顿提供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有关法律,威尔顿无法提供。法院继而要求威尔顿在一年内提供有关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再行审理,一年以后,威尔顿仍然无法提供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相关法律,因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当时没有有关此类侵权行为的法律。  请问:(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基本问题?  (2)本案中,威尔顿无法提供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各国实践一般采用哪些解决方法?  (3)假没案件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我国法律对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的提供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考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诉的是()。A 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B 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C 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D 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考题 单选题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A 原告是相对人,被告是国家行政人员B 原告是相对人,被告是行政机关C 原告是行政机关,被告是相对人D 相对人不能当原告,行政机关不能当被告

考题 问答题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在外国法不明的时候,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考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 “原告就被告”为主,“被告就原告”为辅B 一律“原告就被告”C “被告就原告”为主,“原告就被告”为辅D 一律“被告就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