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知两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崔某,并已与张某结婚,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已依法由刘某抚养。根据《民法总则》,如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A、申请法院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
- B、确认吴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 C、以未经其本人同意为由主张刘某对其女儿的收养关系无效
- D、假设崔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子吴某没有再婚,则其与吴某的而婚姻关系自被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参考答案
更多 “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知两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崔某,并已与张某结婚,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已依法由刘某抚养。根据《民法总则》,如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A、申请法院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B、确认吴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无效C、以未经其本人同意为由主张刘某对其女儿的收养关系无效D、假设崔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子吴某没有再婚,则其与吴某的而婚姻关系自被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相关考题
考题
某饭店向银行贷款200000元,年利率8%,按年复得计算,5年后连本带利一次性归还债务。那么5年后该饭店的债务总额应为( )元。A.1080000.0B.293865.6C.280000.0D.93865.6
考题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l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考题
方某为在A地上采光方便,与林某在B地上设定地役权,约定林某不得在B地上修建二层以上建筑,并办理了登记。后方某将A地转让给阿某,林某将B地转让给崔某。崔某在B地上修建三层小楼,何某遂请求崔某去除一层,遭到崔某的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役权乃林某为方某所设定,其他人不得行使B.因需役地转移,地役权消灭C.因供役地转移,地役权消灭D.地役权不消灭,何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考题
:个体工商户陈某为逃避债务,自1996年3月8日离家出走,没有任何音讯,生死不明,其利害关系人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陈某死亡,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年限应该是在( )。A.1997年3月8日B.1998年3月8日C.1999年3月8日D.2000年3月8日
考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 ( )A.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B.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考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考题
崔某欲将其对赵某的债权转让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崔某自身的从权利。有关这一行为正确的是( )。A、崔某转让债权应通知赵某B、崔某转让债权,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亦一并转让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只有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D、在债权转让以后,如果崔某事前对赵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赵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崔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考题
张某与妻吵架后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5年后因想家心切回到家中,得知半年前其妻王某已向法院申请其死亡并改嫁李某,张某与王某的女儿张小已由赵某收养,闲置的住房被村办工厂占有。下列关于张某的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A.张某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B.张某不得请求确认王、李间的婚姻无效C.张某可以请求法院解除赵某对张小已的收养关系D.张某可以要求村办工厂归还占有的住房并赔偿损失
考题
农民崔某于1991年外出打工。自1992年起,其妻苗某和女儿崔艳便与崔某失去联系。1996年苗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崔某死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宣告崔某死亡。此后不久,崔艳患重病,苗某无钱医治,同村另一寡妇易某热情相助,使崔艳转危为安。易某膝下无子女且为人很好,尤其是喜欢崔艳,两家一直有着比较融洽的关系。1997年,易某提出收养崔艳,苗某知道自己很难抚养崔艳,而且崔艳也很喜欢易某,就同意了。双方还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1997年,苗某同邻村古某登记结婚。1999年,古某遇车祸死亡。2000年,失踪多年的崔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崔某的死亡宣告。崔某要求与苗某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易某,当初收养崔艳时未征得他的同意,完全由苗某一人做主,是无效的。易某与苗某均不同意崔某的主张,崔某于是诉至法院。问: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又生还,要求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要回被他人收养的孩子,是否合法?
考题
献血大王"崔某,在过去的7年间,献血总量已达5600ml。快满50周岁的崔某告诉记者,如果一直保持健康状态,他满55周岁以前,还可争取无偿献血多少次A、7次
B、8次
C、9次
D、10次
E、11次
考题
合伙人高某因个人事务欠刘某30万元债务,而刘某同时欠合伙企业27万元债务。高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则刘某的下列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以其对高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代位行使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以高某不偿还债务为由主张抗辩权
D: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E: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高某的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考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 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 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 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 中财产,包括4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 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 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 各得1间
B.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3间,其子得1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考题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A:甲公司与某电器厂订立一份电脑买卖合同,电器厂在将合同约定的50台电脑运送至甲公司的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电脑全部损坏
B:某演员和某电视剧剧组其他人员发生纠纷,遂拒绝参与该电视剧的拍摄
C:李某和王某协议将李某的一幅唐寅真迹卖与王某,后李某因不慎将该画烧毁,拒绝履行合同
D:甲乙签订一份手表买卖合同,甲到期未履行交付手表的义务后,乙因忙于他事,未与甲联系,1年后乙方针对甲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考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合,离家出走到外省以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四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八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考题
崔某在中央电视台附近开了家酒吧,字号为“小崔酒吧”,邻居王某见状,认为崔永元知名度很高,小崔已经构成其独特称呼,崔某的酒吧起这样的名称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嫌疑。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崔某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B、崔某的行为是欺骗性交易C、王某可以提起诉讼D、小崔不是崔永元的姓名,不构成侵权
考题
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丁某与崔某构成共同犯罪B、丁某构成盗窃枪支罪C、崔某构成窝藏罪D、崔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考题
崔某系某单位女勤杂工,现年45岁,平时性格内向,不善交往。2011年4月5日,崔因琐事与单位女工人李某发生纠纷,气愤之中,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头将李某的头部砸破,鲜血直流(经医院治疗,李某头部轻微伤缝合3针,用去医疗费400元)。民警发现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崔某接受询问后,突然语无伦次,两眼发呆,精神异常。经鉴定,崔某系精神分裂症,她家族有精神病史,其本人精神一直正常,此次在派出所受各种内外因素刺激而发病。崔某实施的殴打他人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考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亟须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A、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B、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D、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考题
崔某在北京工作,但家在吉林,1991年春节时要回家探望家人。邻居胡某听说后请他带1斤长白山的人参回来,说要泡酒做药用。春节过后,崔某从吉林带回1斤人参,价值1850元,崔某送至胡家,胡某的儿子说因父亲年事已高,春节期间不幸过世。以前也只有他父亲用人参泡酒做药用,现在他父亲不在了,也就不需要这1斤人参,况且他父亲是在他生前委托他代买1斤人参,现在他父亲去世了,代理权也就终止了,所以请崔某将这斤人参自己留着再做处理。崔某与胡某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否终止?()A、终止,因为代理事务已经完成B、终止,因为被代理人已死亡C、不终止,因为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已死亡D、不能确定
考题
张某于2013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16年1月,该企业因故解散。2017年4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予以支持。
考题
问答题赵某,男,15岁,无业。
赵某与张XX因故结仇后,一直意欲报复张XX。2001年10月4日晚,赵某经过与韩XX商议,赵某手持其从某武装部长家中偷来的一支“五四式”手枪、韩XX手持尖刀闯人张XX家.以张的家人为人质,打电话给张XX要求其拿10万元解决问题。张XX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人员崔XX、TXX等赶到事发现场,并采取措施解救人质。在搏斗过程中,崔XX被赵某开枪打死,TXX被韩XX用刀刺伤。韩XX随后被击毙。赵某被击伤后抓获归案。对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18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6万元,约定于2018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同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于2018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因该借款专门用于为王某治病,因此该债务属于王某个人债务B
若双方就债务承担未达成一致,法院应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C
2018年12月19日,赵某有权起诉请求王某、张某及孙某承担连带责任D
若王某与张某离婚时协议各自偿还3万元,该协议并不当然对赵某有效
考题
多选题崔某在中央电视台附近开了家酒吧,字号为“小崔酒吧”,邻居王某见状,认为崔永元知名度很高,小崔已经构成其独特称呼,崔某的酒吧起这样的名称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嫌疑。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崔某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B崔某的行为是欺骗性交易C王某可以提起诉讼D小崔不是崔永元的姓名,不构成侵权
考题
单选题张某,今年22岁,大学刚毕业,自主就业,以个人财产投资经营一家小店,因经营不善,欠下5万元债务,该债务应由()。A
张某自行承担B
张某及学校共同承担C
张某及家人承担D
张某及投资银行共同承担
考题
单选题熊某、崔某与王某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共同订立了一份股东协议,协议约定了下列选项的内容。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A
约定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B
约定熊某以其所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出资C
约定崔某对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约定王某完成出资后,可以从公司取回20%的出资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