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姜华与曾倩因感情不和而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他一们7岁的女儿姜丽丽由曾倩抚养,姜华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半年后,因姜丽丽上学花销增大,曾倩一人无力支付,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曾倩可以向原法院起诉
- B、曾倩可以向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 C、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D、若法院受理,可以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抚育费
参考答案
更多 “姜华与曾倩因感情不和而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他一们7岁的女儿姜丽丽由曾倩抚养,姜华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半年后,因姜丽丽上学花销增大,曾倩一人无力支付,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曾倩可以向原法院起诉B、曾倩可以向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C、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若法院受理,可以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抚育费” 相关考题
考题
李大明(男)与王丽娟(女),双方均无配偶,1986年8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次年7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虐待女孩,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同年10月即行分居。1988年5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下存款两万元,王丽娟分得一万元。1991年2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李大明24周岁,王丽娟22周岁。王丽娟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娟所继承遗产的一半。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纷处理,为什么?2、王丽娟继承的遗产,李大明有权分割吗?为什么?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吗?为什么?
考题
周男与张女于1999年经人介绍结婚,2001年生下一女孩。为此二人常常吵架。2003年8月二人又生下一女孩,周男很是不满,此后二人更为不和。2003年底二人将小女儿送人收养。2004年元月,周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离婚,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B.判决不准离婚,因二人非法送养小女儿C.先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判决离婚D.驳回起诉,因张女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1年内,周男不得要求离婚
考题
姜华与曾倩因感情不和而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他一们7岁的女儿姜丽丽由曾倩抚养,姜华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半年后,因姜丽丽上学花销增大,曾倩一人无力支付,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曾倩可以向原法院起诉B.曾倩可以向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C.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若法院受理,可以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抚育费
考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小兵与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破裂,小兵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小兵的诉讼请求
B.小张与小李结婚前,小张的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表示赠与两人作为婚房,这套房屋在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C.小丁与其妻子感情确已破裂,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应受理
D.小红18岁时按村里习俗嫁给了杨某,半年后两人感情不和,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考题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家,而且一回家就对蔡晓花和郭丽丽拳脚相加。蔡晓花一气之下向A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郭家所住的乡镇区划发生变化,被划分到B县。郭明明对A县管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县法院遂将案件移交B县法院审理,B县法院认为案件应由A县法院审理,遂又将案件移交A县法院。
A县法院就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因为其与郭明明感情破裂是由于王小菜的介入。并提出,离婚后女儿归自己扶养,每月郭明明给付1000元抚养费,且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郭明明辩称两人关系破裂不是由于王小菜的原因,而且女儿郭丽丽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共有的房子由蔡晓花所有,两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归郭明明所有。但遗漏了郭丽丽的抚养权问题。
判决书送达后,蔡晓花对原判决不服,而且新发现郭明明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存了50万元,遂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二审法院对郭丽丽抚养权问题给予审理,且分割50万元存款。
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上诉期限
B、上诉法院
C、上诉权利
D、上诉义务
考题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回答以下97-100题。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考题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家,而且一回家就对蔡晓花和郭丽丽拳脚相加。蔡晓花一气之下向A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郭家所住的乡镇区划发生变化,被划分到B县。郭明明对A县管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县法院遂将案件移交B县法院审理,B县法院认为案件应由A县法院审理,遂又将案件移交A县法院。
A县法院就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因为其与郭明明感情破裂是由于王小菜的介入。并提出,离婚后女儿归自己扶养,每月郭明明给付1000元抚养费,且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郭明明辩称两人关系破裂不是由于王小菜的原因,而且女儿郭丽丽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共有的房子由蔡晓花所有,两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归郭明明所有。但遗漏了郭丽丽的抚养权问题。
判决书送达后,蔡晓花对原判决不服,而且新发现郭明明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存了50万元,遂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二审法院对郭丽丽抚养权问题给予审理,且分割50万元存款。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案件由A县法院管辖
B、A县法院的移送是错误的
C、B县法院的移送是错误的
D、B县法院的移送是正确的
考题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家,而且一回家就对蔡晓花和郭丽丽拳脚相加。蔡晓花一气之下向A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郭家所住的乡镇区划发生变化,被划分到B县。郭明明对A县管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县法院遂将案件移交B县法院审理,B县法院认为案件应由A县法院审理,遂又将案件移交A县法院。
A县法院就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因为其与郭明明感情破裂是由于王小菜的介入。并提出,离婚后女儿归自己扶养,每月郭明明给付1000元抚养费,且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郭明明辩称两人关系破裂不是由于王小菜的原因,而且女儿郭丽丽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共有的房子由蔡晓花所有,两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归郭明明所有。但遗漏了郭丽丽的抚养权问题。
判决书送达后,蔡晓花对原判决不服,而且新发现郭明明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存了50万元,遂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二审法院对郭丽丽抚养权问题给予审理,且分割50万元存款。
如果一审法院在开庭时进行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离婚纠纷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B、如果案件调解和好,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C、可以根据调解的内容要求制作判决书
D、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考题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家,而且一回家就对蔡晓花和郭丽丽拳脚相加。蔡晓花一气之下向A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郭家所住的乡镇区划发生变化,被划分到B县。郭明明对A县管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县法院遂将案件移交B县法院审理,B县法院认为案件应由A县法院审理,遂又将案件移交A县法院。 A县法院就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因为其与郭明明感情破裂是由于王小菜的介入。并提出,离婚后女儿归自己扶养,每月郭明明给付1000元抚养费,且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郭明明辩称两人关系破裂不是由于王小菜的原因,而且女儿郭丽丽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共有的房子由蔡晓花所有,两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归郭明明所有。但遗漏了郭丽丽的抚养权问题。 判决书送达后,蔡晓花对原判决不服,而且新发现郭明明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存了50万元,遂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二审法院对郭丽丽抚养权问题给予审理,且分割50万元存款。 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A.蔡晓花称当初与郭明明结婚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确认婚姻无效,郭明明承认蔡晓花所说属实,郭明明的陈述视为自认
B.郭明明声称郭丽丽不是其亲生女,要求确认没有父女关系,蔡晓花承认郭丽丽是其前男友之女,蔡晓花的陈述视为自认
C.如果郭明明提供了郭丽丽与自己的DNA鉴定报告,属于书证
D.如果蔡晓花提供了用U盘存储的郭明明与王小菜的亲密照,属于电子数据
考题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家,而且一回家就对蔡晓花和郭丽丽拳脚相加。蔡晓花一气之下向A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郭家所住的乡镇区划发生变化,被划分到B县。郭明明对A县管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县法院遂将案件移交B县法院审理,B县法院认为案件应由A县法院审理,遂又将案件移交A县法院。 A县法院就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因为其与郭明明感情破裂是由于王小菜的介入。并提出,离婚后女儿归自己扶养,每月郭明明给付1000元抚养费,且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郭明明辩称两人关系破裂不是由于王小菜的原因,而且女儿郭丽丽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共有的房子由蔡晓花所有,两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归郭明明所有。但遗漏了郭丽丽的抚养权问题。 判决书送达后,蔡晓花对原判决不服,而且新发现郭明明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存了50万元,遂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二审法院对郭丽丽抚养权问题给予审理,且分割50万元存款。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案件由A县法院管辖
B.A县法院的移送是错误的
C.B县法院的移送是错误的
D.B县法院的移送是正确的
考题
2013年9月,郭明明与蔡晓花在A县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丽丽。之后郭明明便不常回家,而且一回家就对蔡晓花和郭丽丽拳脚相加。蔡晓花一气之下向A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郭家所住的乡镇区划发生变化,被划分到B县。郭明明对A县管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县法院遂将案件移交B县法院审理,B县法院认为案件应由A县法院审理,遂又将案件移交A县法院。
A县法院就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因为其与郭明明感情破裂是由于王小菜的介入。并提出,离婚后女儿归自己扶养,每月郭明明给付1000元抚养费,且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
郭明明辩称两人关系破裂不是由于王小菜的原因,而且女儿郭丽丽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对女儿不承担抚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共有的房子由蔡晓花所有,两人共有的一辆汽车归郭明明所有。但遗漏了郭丽丽的抚养权问题。
判决书送达后,蔡晓花对原判决不服,而且新发现郭明明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存了50万元,遂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二审法院对郭丽丽抚养权问题给予审理,且分割50万元存款。
对于蔡晓花要求法庭追加王小菜为第三人,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法院应当通知王小菜参加诉讼
B、法院应当先审理,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王小菜参加诉讼
C、法院应征求王小菜的意见,再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诉讼
D、法院不应追加王小菜参加诉讼,王小菜与本案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考题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回答以下97-100题。假设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李大民与张小丽离婚,李大民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直接依法改判离婚B:只能将案件发回重审C: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D: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依法改判
考题
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
A.诉讼终结的裁定
B.驳回起诉的裁定
C.不予受理的裁定
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考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若乙在甲死亡一个月后再婚了,乙能继承遗产吗?
考题
李华与钟云结婚后,因钟云无生育能力,双方没有子女,后收养女儿钟影,今年6岁,后来李华与钟云感情不和离婚,1983年4月李华的妹妹李丽来后,二人商量好,由李丽代李华起诉,并以李丽的名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钟云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列李华、钟影为第三人。作为一名律师,如果李丽要聘你作她的诉讼代理人,你会接受吗?并简述理由。
考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考题
甲与现役军人乙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自2002年5月7日起长期分居。2004年5月8日,甲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A、不得判决离婚B、是否判决离婚须得乙同意C、判决离婚D、处理方式与一般的离婚一样
考题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考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不得离婚,则下列起诉中,可以被依法受理的是:()A、甲在判决生效后第21天提起的诉讼B、甲在判决生效后第31天,因为新发现乙已经和丙同居的事实而再次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C、乙在判决生效后第41天,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D、乙在判决生效后第51天,以原来的事实和理由提起的离婚诉讼
考题
问答题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考题
单选题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 )[2015年真题]A
诉讼终结的裁定B
驳回起诉的裁定C
不予受理的裁定D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考题
单选题甲与现役军人乙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自2002年5月7日起长期分居。2004年5月8日,甲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A
不得判决离婚B
是否判决离婚须得乙同意C
判决离婚D
处理方式与一般的离婚一样
考题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__。A
小兵与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破裂,小兵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小兵的诉讼请求B
小张与小李结婚前,小张的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表示赠与两人作为婚房,这套房屋在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属于小张个人财产C
小丁与其妻子感情确已破裂,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应受理D
小红18岁时按村里习俗嫁给了杨某,半年后两人感情木和,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