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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吴某有矛盾。一日,李某、张某等5人与吴某等3人相遇,发生持械群殴,吴被砍伤倒地。此时,民警王某经过此地,喊道:“我是公安局的,不许再打。”但歹徒并未收敛,张某持长刀冲上来,砍中民警王某左手。王某立即开枪将张某击毙,其余人四处逃窜。王某开枪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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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吴某酒后看电影,中途退场掀门帘时误碰了一下坐在门旁的便衣治安民警周某,周当即将吴带至值班室讯问并与民警丛某对吴动了手脚,吴面部多处青紫、鼻孔流血。吴边声辩边抵抗,此时丛却突然倒地死亡。吴以打死民警罪名被捕入狱。法医与医专教师解剖丛的尸体,未见外伤、内伤,结合案情,认定为心脏迷走神经抑制性死亡。 吴某可能的死亡原因? 为明确吴某的死亡原因,需要做的工作? 吴某的真实死亡原因是什么?

考题 吴某因打架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A.吴某的妻子B.吴某的老师C.吴某的学生D.吴某的好朋友

考题 驾驶员吴某违章,被交警李某拦住,当场罚款100元。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A.当场罚款至少应当有两位民警在场B.民警李某在征得吴某同意后,可以当场罚款100元C.交警李某对吴某当场罚款100元合法D.罚款100元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

考题 案情:李某,男,15岁,某校学生。李某与同学吴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扭打起来。李某被吴某打倒在地,头碰到水泥地面,磕出一个大包。李某极为恼怒,从地上爬起来后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刃长12cm)猛地向吴某腹部捅去,致使吴某脾脏被刺破(法医鉴定为重伤),倒地休克。李某随后扬长而去。吴某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一个月后痊愈。李某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一个月以前在同学王某家,以“过家家”为名与王某之妹(13岁)发生过性行为,离开时还偷拿了王某一台照相机(价值3000余元),卖后获款800余元,经查属实。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考题 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吴某认为处罚过重,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吴某的学生B.吴某的女友C.吴某的父亲D.人民检察院

考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并收养了戊,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甲、乙归李某抚养。李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李某与吴某居住,后李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同时领养了庚,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张某和吴某先后去世,庚尚未成年。经查,吴某生前立有遗嘱一份,写明房屋由丁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去世后,李某、甲、乙与戊均可继承其财产 B.吴某去世后,丁、李某、乙和庚均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加继承 C.李某、乙、丙和丁都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但吴某的房屋只能由丁继承,如果丁先于吴某死亡的,则遗嘱无效,房子也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D.戊可以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庚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吴某抚养的人获得适当的财产

考题 2015年12月2日,李某为其母亲吴某投保了人寿保险,期限20年,并想把李某的父亲和儿子指定为受益人,于是在合同中约定:“受益人为吴某之夫和吴某之孙”。2016年2月,吴某与李父(即吴某之夫)离婚,且未再婚;2016年4月,李某儿子(即吴某之孙)不幸病故。家庭变故导致吴某脾气暴躁,2016年6月20日在与邻居争吵时,被邻居陈某杀害。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时,发现李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关于受益人及其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若李某未经吴某而擅自指定受益人,则该合同无效 B.由于李某之子为未成年人,若指定其为受益人,则必须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 C.由于李某之子(吴某之孙)先于吴某死亡,所以保险金只能给付给吴某的继承人 D.由于李某之父(吴某前夫)与吴某已经离婚,所以丧失受益权

考题 李某和吴某签订购买宠物狗的合同,该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将宠物狗交付给李某后30日内,李某向吴某付款2000元。问: (1)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向李某表示,由于狗已经卖给他人,要求解除合同,则吴某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此时李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的朋友王某向吴某反映,称李某是一个骗子,劝告他不要卖狗,则吴某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3)假如吴某委托陈某(15岁)将狗交给李某,则该委托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4)假如吴某将狗交给陈某后,陈某在没有将狗交付之前,狗将行人咬伤,则应当由谁承担狗咬伤他人的侵权责任?为什么? (5)假如吴某将狗委托给陈某后,陈某将狗卖给了张某,则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确定? (6)按照上述(5)的情形,如何才能使该买卖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7)假如陈某和张某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后,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考题 乘客张某乘坐出租车司机卞某的出租车到机场,张某下车时将随身携带的背包遗忘在车内,包内有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2万元;卞某未发觉张某遗落物品。后另一乘客吴某从机场打卞某的车时,发现了张某的背包,以为是出租车司机卞某的,下车时吴某给钱后欲走,卞某发现了背包,以为吴某遗忘,就提醒吴某“背包没拿”,吴某遂知背包不是司机的,于是拿走,当天即以3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转卖李某,未想李某系张某的同事。后张某在李某处查得电脑但李某不退,于是李某寻至吴某处,吴某竟称不知此事,张某于是将吴某告到公安部门。则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吴某愿意退赔电脑,张某也表示不予追究,则司法部门不应处理吴某 B:对于侵占罪一律实行告诉才处理 C:吴某属于不当得利,张某即使告诉,司法部门也不能认定吴某有罪 D:吴某侵占情节严重,不告诉亦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