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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经认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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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下列信息、电子文件属于电子数据的是( )。A.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B.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C.网上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D.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考题 电子邮件营销的形式包括()。 A.电子刊物B.微信软文C.博客文章D.新闻邮件

考题 电子证据的类型包括()。 A.电子邮件B.电子数据交换C.手机短信D.微信朋友圈

考题 下列不属于电子证据的是()。 A.监控录像B.手机短信C.电子邮件D.网上聊天记录

考题 (2015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形式不包括(??? )。 A.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 B.电子邮件、电子签名 C.手机短信 D.评论性证言

考题 经查证属实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考题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等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法院判定案件的证据。()

考题 (2015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形式不包括( )。 A.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 B.电子邮件、电子签名 C.手机短信 D.评论性证言

考题 (2015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形式不包括( )。 A.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 B.电子邮件、电子签名 C.手机短信 D.评论性证言